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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1月16日起至12月16日 福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2017-11-17 09:14: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7日讯   记者从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从11月16日起至12月16日,福清交警大队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有力遏制非机动车各类交通乱象。

此次整治车辆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含无牌)、超标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等。整治主要针对驾驶人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无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整治的路段有:小桥街、一拂街,清昌大道,东门街,龙江路等多个路段及沿线路口,同时还包括农村派出所辖区镇区主要路段及路口。

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遇有上述几种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一律实施顶格处罚,不得劝导后放行;对于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同时,交警部门也将继续加大快递、送餐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定期组织快递、送餐企业开展教育活动,坚决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对查处的交通违法快递、送餐人员,要求快递、送餐人员当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倡导送餐人员文明出行配送。

据悉,福清交警大队在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主要以保畅通为主,兼顾非机动车违法查处;平峰时段实行三个时段(9:00—11:00、15:00—17:00、19:00—20:00)在重点路口路段严查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11月16日至12月16日为严查严处阶段,之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另据介绍,整治期间,福清交警还将联合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共同整治商家超范围经营、非法改装、销售未经国家相关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联合整治行动,严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陈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