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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诉前圆桌会议为公益诉讼探新路

2017-11-21 08:28: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4000吨垃圾山“乾坤大挪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1日讯  清澈的小河从村中流淌而过,平整的菜地满眼翠绿,沿着河道走进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感恩村,初冬的田野,泥土气息和着稻草散发出的淡淡清香扑鼻而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包括“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长乐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李茂泉对此深有感触。

11月9日,他同记者到现场采访时感叹道:“这里曾经垃圾成山,臭气熏天,蚊蝇肆虐,污水入河。河水上涨时,田间地头垃圾漂浮。如今,这样的景象一去不复返了。”

变化,缘自第二次检察建议发出之后,提起公益诉讼前的一次圆桌会议。

首次建议未落实,诉前程序再启动

今年3月初,长乐市检察院(注:今年11月长乐市改区)在办案中得到线索,古槐镇感恩村娘宫娌崔塘溪旁露天垃圾越堆越高,恶臭难闻,河水受污,村民怨声载道。

该院检察长陈勋马上带领民行科干警实地查看。李茂泉回忆说,当他们来到现场,出现在眼前的是两米多高的垃圾山,占地面积超过2000多平方米。

谁来搬走垃圾山?3月22日,该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长乐市“蓝箭行动”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对本辖区内环境污染有监管职责的古槐镇政府发出“及时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的检察建议。不到一个月,镇政府复函称,生活垃圾已清理整改完毕。

走完程序,手续完整,实际履职到位了没有?还须眼见为实。四个月后,民行科回访发现,部分垃圾浸泡水中,未能清理的大部分垃圾仅作简单覆土处理。

“这堆生活垃圾已堆放5年,正属于污染活跃期,作简易填埋,各类难以降解的化学物质、腐烂形成的渗滤液、腐败产生的恶臭,会使土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空气受到污染。”检察院从省里请来环保专家到现场调研,随后作出这样的环评意见。

9月22日,长乐市检察院第二次发出检察建议,引用专家环评意见,指出这堆垃圾污染土地、水源、空气三大危害。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该院拟就该案提出行政公益诉讼做好准备,并向福州市检察院民行检察处、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报告。

诉前会议谋良策,凝聚共识成合力

第二次收到检察建议,并获悉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益诉讼,古槐镇政府很快拿出整改方案。

但是,清理4000多吨垃圾绝非轻易事。一个难处明摆着:垃圾往哪儿运?

“运往城区规范标准的垃圾场填埋,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只是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沟通协调。”长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诗端分析说:“我们提起公益诉讼,即便胜诉,当事方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一个不会少。”听取长乐市检察院对该案全面研判后,福建省检察院行政检察处认为,可以开一个诉前圆桌会议,商请相关部门一起来磋商,听取意见建议,让整改方案落到实处。

检察建议发出一周后的9月29日上午,长乐市检察院牵头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邀请该市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保护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每个人、每个部门责无旁贷。”对古槐镇政府的清理垃圾措施提出完善意见后,与会人员表示,将协作配合,畅通衔接,全力支持。

化一家之力为多方合力,长乐市把该垃圾处理列入“蓝箭计划”,古槐镇政府开足马力,迅速行动,仅用17天时间,就将4000多吨垃圾清理干净,转运城区垃圾填埋场处理。镇长刘晓玢介绍,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镇还建成1个垃圾转运站和4个垃圾转运点,统一“打包”后再送往垃圾焚烧厂,目前做到了当天垃圾当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