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高速交警开出罚单
2017-11-22 10:31: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2日讯 日前,张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龙岩高速交警处以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10月30日,龙岩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执勤人员在长深闽粤站开展统一行动。10时许,经查缉布控系统示警,一辆号牌为赣L****重型厢式货车超速行驶,且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执勤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身上带有浓烈酒味,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6.9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张某承认10月29日晚和朋友喝了不少酒,但对酒测结果有异议,要求抽血检验血样。执勤人员随后将其依法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结果依然显示其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黎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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