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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家事审判庭成立

2017-12-06 09:08:5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这是福州地区第二个成立家事审判庭的基层法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6日讯   12月4日,福清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透露,12月1日起,该院家事审判庭成立,实行职能分流,专业审理福清城区家事纠纷案件。据悉,这是福州地区第二个成立家事审判庭的基层法院。

从2016年6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为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今年,福清法院对福清市家事纠纷案件的现状进行了调研,该市中心城区行政区现有玉屏、音西、阳下、龙山、龙江、宏路、石竹七个街道,城区户籍登记人口约为32.3万人。而该院每年受理城区家事纠纷案件的数量均在300件左右。

“此前该院城区家事纠纷原来主要有民事审判第一庭、音西人民法庭、宏路人民法庭等三个部门在审理。”据福清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永华介绍,目前福清法院已具备成立专业家事审判庭的条件,为此,该院决定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成立家事审判庭,实行职能分流,专业审理城区家事纠纷案件,配备负责人1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2名。

家事审判庭的办公场所设在音西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为福清城区七个街道的家事纠纷案件(涉外、涉侨及涉港、澳、台案件除外)。案件主要类型有:婚姻案件及其附带案件,包括离婚、婚姻无效、婚姻撤销等,附带案件包括监护权、子女抚养费、离婚后财产纠纷等;抚养、扶养、赡养纠纷案件;亲子关系案件,包括确认亲子关系、否认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包括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非婚生子女抚养等;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案件等。

“家事审判庭试运行时间为一个月,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福清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负责人周芽淋介绍,该庭将试点开展专业家事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家事纠纷联动解决机制,设立科学、规范、合理的婚姻家庭案件审判流程以及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法院家事纠纷案件的专业审判水平和矛盾化解效果,向全社会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维护公序良俗。

(记者 陈钦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