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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出“检察蓝” 守住“生态绿”

2017-12-07 08:50: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7日讯   这是一片远离乡村的山坳,放眼望去尽是荒草丛生的荒地,忽现一片15亩的土地上种着一些小树苗。“这一片山头的树苗是新种上的。”近日,南平市延平区王台村村民领着检察官们行走在山头上,仔细介绍复植情况。

曾几何时,在延平区闽江水部分流域,因长期违章搭盖猪栏、违规养殖生猪,土地被大面积破坏,水质污染严重。

今年2月份,南平市、延平区两级政府下大决心和大力气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及保护闽江水流域环境的专项工作。但在某些乡镇,畜禽养殖长期以来作为农村重要支柱产业,早已是家家建栏、户户养猪,要养猪户主动拆除猪栏等于断了他们的经济来源,整治工作举步维艰,入户思想工作做了一遍遍,依然收效甚微,辖区王台镇就是这样一个地方。

延平区检察院生态科的干警将这一情况看在眼里,和公安机关积极沟通讨论对策,经多方排查,终于找到了一个关键人物,这个人就是赖某。

赖某是王台镇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其所经营的企业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垦和改变林地18亩,当时已被延平区林业部门行政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但赖某不仅没有在限定期限内恢复原占用、开垦的林地,而且继续新建猪舍等建筑,又新占用林地6.048亩。

赖某的行为给周围违章搭建猪栏的群众带了一个坏头,他们振振有词:“你看赖某占了那么大的地,建了那么多猪栏你们都不处理,为什么要来拆我们的,有本事你们把他的先拆了!”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干警们意识到,赖某或许能成为整治工作的关键突破口。事不宜迟,生态科迅速将这一案件列为整治工作的重点案件,及时派有经验的干警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就案情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引导侦查取证,收到提请逮捕申请后,加班加点地阅卷和提审,在24小时内就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为首例在整治工作中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该案在拒不整改的养猪户中引起了震动。

“你想想,你毁的林地,建的猪栏,对环境造成了多大的破坏。你们所住的村,空气是被污染的,水也是脏的,不仅你自己的生活环境差,还会影响到你的子孙后代的身体健康。”

“是啊,我小的时候,那小河里的水清得可以见底,还可以摸鱼,现在的水又脏又臭,空气也差,我们整个村都是猪栏的味道。”

……

最终,经过办案干警的劝导,赖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巨大破坏和恶劣影响,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在看守所里,赖某不仅主动联系家人拆除了自己违章搭建的猪栏,而且让家人劝说周边的亲友和群众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主动拆除违建猪栏。

赖某虽被逮捕,但对生态科干警来说,惩罚犯罪并不是最终的目标,最亟待解决的仍是恢复生态的问题。为此,办案干警积极连线赖某和有关监管部门,经多次沟通,赖某自愿与王台村签订了管护协议,自筹资金在指定的15亩荒地上补种了树苗,并承诺在三年的管护期内保证树苗的成活率及种植密度。

协议虽然签了,执行的成效如何呢?仅依靠一纸协议并不能让已经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生态科干警与林业部门进行配合,对赖某补种树苗的品种、时间提出建议。

目前,赖某补植复绿的树苗已成活70%,将在下一阶段继续补种,达到百分百成活。昔日被毁的林地,又重现一片绿。鉴于赖某的犯罪情节较轻,又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延平区检察院最终对赖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赖某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使整治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也促进了延平区的生态修复。曾经受污染的水流域漂泊着畜禽的粪便,弥漫着浑浊的气味,令人无法靠近。现如今,青山重现,绿水长流,这些才是金山银山,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李德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