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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规 守法 明礼 安全 文明 在路上,你做到这些了吗?

2017-12-07 11:12:1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安全篇

电动车违法: 疏忽大意中潜藏诸多危险

电动车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代步工具,与之相关的违法行为在路面也越来越频繁,造成的伤害不容忽视。

今年11月,我省部分地市交警相继开展非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11月28日至30日,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查处2845起电动车违法。福州市交警支队自11月13日至12月4日,共查处10万余起非机动车违法。

8月23日,在福州市华林路与北二环东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因电动车违法造成的交通事故。当日2时12分许,林某驾驶无牌电动车载着石某沿华林路西侧机动车道以约38公里/小时的速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事故地点交叉路口,杜某未按照路口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遇郑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北二环东路南侧机动车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电动车前右部及车上乘员石某身体与小型轿车左侧前至中部发生碰撞,造成林某、石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后,石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闯红灯、超速、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这起本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却因林某肆意违法造成悲剧。在事故成因和责任认定中,交警认定杜某的过错行为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11月23日,福州交警支队开展非机动车违法查纠专项行动,一名不按道行驶的骑手被交警拦下。

今年2月,在泉州市洛阳江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因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导致的交通事故。

“路口红绿灯的设置是为了合理分配人、车路权,闯红灯必定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危害不言而喻。”福州市交警支队民警如是说。

闯红灯的危害已是老生常谈,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这些违法行为的危害却被大家忽视。

电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有什么危险呢?福州市交警支队民警强调:“电动车稳定性差,刮擦碰倒时,后方机动车若刹车不及,可能造成二次事故。另外,机动车行驶中存在盲点,电动车车身小,混在车流中很多时候不会被发现,这样也很容易被挤压。”

电动车载人也违法?这是很多骑手被处罚时下意识的疑问。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一名12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由于成年人体重更重,刹车时的重力和惯性也增大,刹车距离延长,事故发生率也增大。而且电动车骑手基本没有防护设备,安全没有保障。”福州市交警支队民警进一步解释。

交警提醒电动车驾驶人:不要存有“电动车违法是小事”的侥幸心理,疏忽大意往往潜藏着较大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