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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检察院凝心聚力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再添光彩

2017-12-11 09:35: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守望正义有巾帼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1日讯   今年5月,清流县检察院公诉科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这是今年我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作为一个底子薄、基础弱的山区基层小院,能获得这样的荣誉实属不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秉承着‘小院也有大作为’的工作思路,以‘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为目标,引导全院干警建功立业,继续擦亮荣誉的招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董新表示。

巾帼文明岗开展帮扶活动

同心协力争先进

清流县检察院是个山区小院,2009年以来,该院公诉科多由女干警组成,这支以女性为主的年轻队伍能不能胜任公诉工作?能不能担负起全县打击刑事犯罪的重担?这样的疑虑,不仅在院领导和干警们心中是个问号,就连她们自己心里也没底。

“既然被组织委以重任,就要做好工作!”时任公诉科科长、现任副检察长的王秀春回忆,为了做好工作,她和同事们全力以赴,一边向有办案经验的老同志请教,一边学习各类法律理论,披星戴月,加班加点,不断提升驾驭疑难案件的能力,确保办案质量。

“公诉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体现着检察机关的形象和精神风貌。”现任专职检委会委员、公诉科科长吴晓敏看似文弱,却有着“办案狂人”的称号。近3年来,吴晓敏所带领的公诉科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9件68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40件646人,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平均办案时间为9.4天/件,以不让须眉的勇气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2016年7月,公诉科受理了孙某合同诈骗案件一案,该案卷宗126本,光盘30多张,涉案金额达1.67亿元。面对如山一样的卷宗,办案组检察官们连续加了3个月的班,完成了300多页的审查报告,终于认定全案的事实和证据,顺利把案件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情节均成立。

“多年来,一批又一批的女检察官们奋战在公诉工作一线,守护正义的同时也收获了荣誉的喜悦。下一步,我们会继续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守护正义维护辖区稳定。”吴晓敏表示。

亲和检察创品牌

女检察官不仅是正义的守护者,更是柔情满怀的执法者。对待群众,她们坚持“四心”法则,做到“热心接待、耐心聆听、细心服务、诚心解答”,提供一句问候、一张笑脸、一杯温水,努力打造“亲和检察”品牌服务。

2012年起,该院抽调公诉、未检科女干警,成立巾帼办案组,专门办理涉及妇女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并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等9部门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实施细则,凝聚各方合力,为打击家庭暴力提供制度支持。巾帼办案组还开展集投诉受理、法律援助、咨询调解、心理疏导、特殊群体帮教于一体的“以法护家”维权服务工作模式,重点对遭受家庭暴力、刑满释放及吸食毒品等妇女群体开展帮教, 引导她们放下心理包袱,顺利回归家庭社会。

“只是想帮那些没有孩子的家庭牵牵线,顺便赚点红包钱,没想到却犯了法!”嫌疑人罗某得知邻村一名未婚女子想把刚生下的男婴卖掉后,便动起了小心思。她想到同村的张某膝下无子,便帮双方联系买卖孩子事宜,罗某从中收取120元红包及500元介绍费。

之后,该案被移送清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女检察官们在痛惜罗某愚昧的同时,也意识到群众对“民间送养”和“拐卖儿童罪”两种行为之间的认识存在模糊地带。随后,巾帼办案组检察官们在对罗某释法说理,促成其认罪悔罪的同时,还以法治宣传进乡村的服务形式,制作并发放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宣传单1000余份,提高辖区群众对此类犯罪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