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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多举措降低捕后轻刑率

2017-12-11 09:52:4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1日讯   捕后轻刑率,体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的质量。近年来,泉州洛江区检察院以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为目标,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捕后轻刑率呈逐年大幅降低趋势,从2015年的10.1%下降至2016年的6.9%,今年前三季度的捕后轻刑率为1%,在全市检察机关排名第二。

该院搜集捕后判轻刑案件,按照涉案罪名、批捕理由、量刑幅度、判决情况、嫌疑人是否为本地户籍等情况建立捕后轻刑类案档案供参考。2014年以来,共建立捕后轻刑判决案例档案38件39人。结合社会危险性证明标准、公诉部门的量刑建议及法院的量刑评议标准、生效判例,分析捕后轻刑原因,该院侦监科从逮捕必要性角度对类案提出不捕的内部指导意见。

(吴颖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