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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12月12日公告

2017-12-12 11:59: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05日00时50分许,我大队祥芝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大堡村华菲厂旁边一空地查获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2.19吨的地面油罐一个。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石狮市公安局祥芝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按规定上缴国库。

石狮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7年12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2日12:00许,我支队侦查队根据掌握线索在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张坑村路段查获“赣C48660赣C3M10挂”重型油罐车涉嫌运输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约30吨。驾驶员易振棋无法提供该车所运柴油的相关合法手续。请以上车主、货主自登报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关手续到我单位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将依法处理。

漳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2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5日11时30分许,我所根据线索举报。在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南湖村村口附近一空地上(非边防辖区)查获两桶油桶。油桶内有无合法手续柴油0.75吨。现场未发现可疑人员。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东岭边防派出所

2017年12月12日

认领公告

1、2017年9月25日10时,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公安局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水文站附近原团部办公楼一楼的一处废弃的房间内发现一具中老年男尸,在其住所床上死亡。死者,男性,年龄60岁左右,身高161cm,体型瘦小,发现时全身赤裸;经调查死者生前曾长期在将乐县以捡拾废品和垃圾为生。为确定死者真实身份,望有知情者提供线索,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598-2322816或18759866902。

2、2017年10月17日6时,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公安局在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古镛镇上河洲公园长廊椅子处发现一男子死亡。死者,男性,年龄60岁左右,身高170cm,上身着米色短裤,下身着黑色西裤,身材瘦小。为确定死者真实身份,望有知情者提供线索,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0598-2322816或18759866902。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城关派出所(将乐县水南镇溪垄路1号)

联系人:林世火 联系电话:18759866902

将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2017年12月12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5日09时40分许,东埔边防派出所官兵在石狮市东埔一村码头内查获一部改装三轮车,无车牌,该车后车厢内搭载一油桶,查扣无主柴油0.76吨。因上述查扣的车辆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下浒绿萝女子美容会所不慎遗失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8年08月0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35092160002275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霞浦县下浒绿萝女子美容会所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许瑞腾炮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2月0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30560011976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许瑞腾炮店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万隆陶瓷工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11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50010001887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泉州市万隆陶瓷工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龙岩市普吉网络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龙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月6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 10015100088041,现声明该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龙岩市普吉网络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王立云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11月2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名称:福安市坂中世通IP公话服务部,营业执照注册码:352202197106293938,现声明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声明人:王立云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方舟船舶工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8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MA34A1G647,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方舟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王恒彬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08月0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名称:福安市宇恒轴承加工厂,营业执照注册号:350981600137622,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王恒彬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怡家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怡家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泉州市泉港区顺意陶瓷经销部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国家、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证号:350521196108218519,现声明作废。

泉州市泉港区顺意陶瓷经销部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锐意广告店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锐意广告店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泉州永源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管理不善,不慎遗失永春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8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5MA34A2L34A,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泉州永源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绿源便利店不慎遗失莆田市荔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8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304600498522,遗失2016年09月22日核发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壹份,证号:莆C201601160,现声明以上证件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绿源便利店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平潭传文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2016年1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99843818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平潭传文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松溪县彬彬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12月11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江彬 联系电话:15259999337

松溪县彬彬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江彬

2017年12月12日

合并公告

经漳州龙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信资产)、漳州龙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信土地)股东会决定:龙信资产拟吸收合并龙信土地,合并后龙信土地解散,龙信资产存续。

合并前龙信资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万捌仟元,龙信土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合并后龙信资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叁拾万捌仟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存续的龙信资产承继。特此公告。

漳州龙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源 电话:6788910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A2地块8幢1405号

漳州龙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丽敏 电话:6537740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83号紫鑫大厦三楼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宏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遗失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发票1份(含发票联及报税联和新车注册登记联),发票代码:135061620001,发票号码: 10053161,含税金额101600 元。特此声明遗失。

漳州市宏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茗甘茶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5729691082;序列号:10015100551903),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茗甘茶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三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4MA348BKX73;序列号:10015100558038),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三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中科港辉光电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开银行机构信用代码证,代码编号:10350302001761108,现声明作废

中科港辉光电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中科港辉光电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许可证核准号:J3940001761104,现声明作废。

中科港辉光电科技(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康胜达发电设备厂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18日核发的电子营业执照(序列号:10015100616643),现声明该电子执照作废。

福安市康胜达发电设备厂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爱吧音乐餐吧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5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壹份,证号:JY23507030018441,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爱吧音乐餐吧

2017年12月11日

温明波:

本院受理原告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温明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2017)闽0603民初1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南平市兴华益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天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平市兴华益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13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范伟:

本院受理原告吴林建与被告范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42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范碧连:

本院受理原告陈英英与你、戴良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由审判员陈伟斌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林梅金、人民陪审员郑瑞椿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泉州监狱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林永居:

本院受理原告陈顺元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陈顺元请求判令你方偿还其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自起诉之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陈建红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林美燕、张文胜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林大峰:

本院受理原告郑建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郑建成请求判令你方偿还其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自2015年10月12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8%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本案由审判员陈建红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黄志伟、王丽梅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李鹏羽: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梦露与被告李鹏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02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唐自斌:

本院受理的原告徐祝梅与被告唐自斌、巫跃明、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02民初179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内容为:确认徐祝梅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的经济损失为53099.01元;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三明中心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付给徐祝梅50462.86元;唐自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徐祝梅1845.31元;巫跃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给徐祝梅790.84元;巫跃明已支付的500元,在应赔偿给徐祝梅的款项中予以抵扣;驳回徐祝梅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刘娓:

本院受理原告邱倩春诉被告刘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9民初699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陈德茂:

本院受理原告肖兰诉被告陈德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429民初1085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胡国好、林美连:

本院受理原告林梅莺、吴玉福、姚素霞诉你们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林梅莺、吴玉福、姚素霞起诉你们偿还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人民币61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陈亦肖:

本院受理原告陈国勇诉你、周凤金 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陈国勇起诉你、周凤金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欧海英、邱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支行与被告欧海英、邱敏、邵文秀、王相、阮萍娥、阮世龙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31日作出(2017)闽0304民初2185号判决书,邵文秀、王相、阮萍娥、阮世龙对该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吴学坚,男,1963年5月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26196305026313,原住长乐市金峰镇华阳村二巷22号,现住址不详、林美英,女,1967年7月2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82196707226028,原住长乐市金峰镇华阳村二巷22号,现住址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陈健与被告吴学坚、林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23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吴冰静、姚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黄国燕与被告黄华英、吴冰静、姚志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2民初8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确认黄国燕与吴冰静于2015年4月8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合法有效;二、确认坐落在莆田市城厢区凤办新塘荔城大道南段西侧10#楼604室的房产所有权归黄国燕所有;三、本院不得执行黄国燕与吴冰静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项下的莆田市城厢区凤办新塘荔城大道南段西侧10#楼604室即莆田市城厢区凤凰山街道荔城南大道899号名邦豪苑13号楼604室的房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上诉人黄华英已提起上诉,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戴志伟、张丽萍:

本院受理原告石剑来与被告戴志伟、张丽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2民初18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戴志伟、张丽萍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偿还石剑来借款本金人民币9.7万元及该款自2017年4月1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曾继兰:

本院对原告福建七度地产有限公司与被告曾继兰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2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王双:

本院受理原告阮明辉与被告王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阮明辉请求判令:要求王双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3月15日下午14时4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孙绍润、林如学、胡自兴、翁华干、雷金华、吴书品、陈建施、王赛金、王菊仙、陈明: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林久柯、付洪彬、汤龙福与原审被告孙绍润、林如学、胡自兴、翁华干、雷金华、吴书品、陈建施、王赛金、王菊仙、陈明、第三人宁德市万晟达贸易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5日

郑景峰、吴丽媚、张林伟、黄健、林和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郑景峰、吴丽媚、张林伟、黄健、林和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31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王伟成、甘惠莲:

本院受理原告詹振辉诉王伟成、甘惠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681民初40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张瑞食、李秀美:

本院受理原告曾宝祥诉被告张瑞食、李秀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81民初39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薛信旺、张晓兰: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市晋安区亚联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薛信旺(身份证号码:35018119860203177X)、张晓兰(身份证号码:350121199007101225)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2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张庆样:

本院受理原告严孝礼与被告张庆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9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张庆样:

本院受理原告黄修凡与被告张庆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5民初19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陈龙:

本院受理范思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5民初1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谢元虎(男,1976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新化县科头乡建新村第四村民小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432524197605071218):

本院受理原告刘勇强与被告谢元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2民初39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吴春林、林亚细:

本院受理原告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吴春林、林亚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3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林洁:

本院受理原告蔡钟庆与被告福建省闽宏建材实业有限公司、余梅花、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郭如明:

本院受理原告詹容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吴泉福、李善芹:

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你们、明溪县杨地九生农机专业合作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述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宁德市鸿雁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郭建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7)闽0922民初1435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郭小争、陈娟凤(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泽朗村182号1单元):

本院受理原告余传彪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81民初50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郭小争、陈娟凤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余传彪偿还借款本金11.5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7年7月24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被告:林秀惠,女,汉族,1976年4月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604043548,原住长乐市古槐镇井门村桥南101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对陈文乐与林秀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林宝霖、林耀、林金水、长乐飞翔化纤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鹏飞诉林宝霖、林耀、林金水、长乐飞翔化纤有限公司、陈贞钦、丰航针纺(福建)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黄钦凤、郑东林:

本院受理原告高惠娟诉被告黄钦凤、郑东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郑栩鑫:

本院受理原告陈善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本院定2018年4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林晓炜:

本院受理原告方晓诉被告林晓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倪继浩:

本院受理原告王荣杰诉被告倪继浩、陈黎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刘诗添、戴晶:

本院对原告陈华诉被告刘诗添、戴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5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陈元忠、李群:

本院受理原告林华、林财金、林雨洁诉被告陈元忠、李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618号民事判决书。你们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陈诗康:

本院对长乐鑫盛达针织有限公司诉被告刘诗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陈诗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长乐鑫盛达针织有限公司货款19310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月利率1.2%从2015年8月31日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书。现通知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倪继浩:

本院对原告王荣杰诉被告倪继浩、陈黎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荣杰于2017年11月1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7年11月15日作出(2017)闽0182民初5359号民事裁定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535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福州振华化纤有限公司、郑贞丰、郑成标:

本院受理原告长乐永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振华化纤有限公司、福建省鑫东华实业有限公司、郑振官、郑成东、郑贞丰、郑成标、福建省台福食品有限公司、陈家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陈文乐与林秀惠的结婚证[结婚证字号:长婚古字第01109号]两本均不慎丢失,声明作废。

2017年12月12日

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黄健、刘贤春、林邦杰、黄廷平户: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于2017年10月25日分别作出梅国土[2017]332、333、335、336号《关于责令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你(户)应于接到本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到我局指定地点(福建省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大院闽清县白金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节假日照常办公)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领取征地补偿款项;同时,自行交出房屋占用范围内的被征收土地。

现公告送达本决定,你(户)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福建省闽清县白中镇人民政府大院内闽清县白金工业园区建设指挥部领取本决定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送达。

你(户)可自领取本决定书或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清县人民政府或福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决定于2017年12月8日起同时在闽清县白中镇黄石村村务公开栏和闽清县人民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闽清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宋显强,身份证号:350725198601093014,于2017年11月执勤时遗失人民警察证,证号:760345;持枪证,证号:350782904A034,声明作废。

2017年1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信志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6784826487)2017年08月2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瑞丽 联系电话:13805902368

联系地址:南安市水头镇海联创业园DK28-A号

福建省信志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瑞丽 成员:林文商

2017年1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畅行天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2月0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潘雅婷 联系电话:18965566697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北磨街85弄69号4楼401

莆田市畅行天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潘雅婷 成员:林毅、郑建燕

2017年1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安壮源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1月22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小组组长:曾俊杰 成员:杨清凉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官桥镇成竹村上曾39号

联系电话:13489565380 联系人:曾俊杰

南安壮源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1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聚来财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1月3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存奎 联系电话:13481111144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下店路588号步康大厦15层

莆田市聚来财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徐存奎 副组长:唐祖明

2017年1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荔城区奇星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2月0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易碧芹 联系电话:13646995608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学园北街西庚小区18号楼401室

莆田市荔城区奇星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易碧芹 副组长:许志平

2017年12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荔城区欣鼎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12月0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易凤玉 联系电话:13124063598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马宫新村22号201室

莆田市荔城区欣鼎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易凤玉 副组长:易凤英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心艺电动车服务部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04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131007,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心艺电动车服务部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喜事多酒水商行不慎遗失邵武市国家税务局、邵武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一份(税号:350781198402206419),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喜事多酒水商行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太华镇连德榜食杂店不慎遗失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12月27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25MA2XX7YB6T,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太华镇连德榜食杂店

经营者:连德榜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陈朝辉(邵顺高速公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78100DK0031X)不慎遗失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9287328820)开具的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各一张(发票代码:3500162350;发票代码:18149618),现声明作废。

陈朝辉(邵顺高速公路)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陈朝辉(邵顺高速公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78100DK0031X)不慎遗失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9287328820)开具的福建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各一张(发票代码:3500162350;发票代码:18149616),现声明作废。

陈朝辉(邵顺高速公路)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本人李晨,不慎丢失1张收据,收据号为16090086362,金额¥196817(壹拾玖万陆仟捌佰壹拾柒整),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李晨

2017年12月1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农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MA345LWQ7J,现声明作废。

三明农互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