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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离邪教后我重新入党

2017-12-15 09:00: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我1971年参加工作,曾任锦州市北山农工商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多次被评为市、区先进工作者,1988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但是,由于放松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理想信念动摇,被“法轮功”歪理邪说打倒,从开始希望强身健体到违法为“法轮功”讨说法,走向了党和人民的对立面,2001年3月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同年7月被开除党籍。回首往事,感慨不已。虽然我走过一段弯路,但在各级党组织的关心下,我重新找回了自己,重新加入了党组织,实现了我生命意义上的又一次重生。

1995年的一天,公司里的一位同事神秘地对我说:“你知道有种叫法轮功的功法吗?特神奇,能祛病健身,教人‘真善忍’,修炼好了还能‘圆满’。”听了她的话,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参与其中,并要了一本“法轮功”的宣传手册。刚开始,我还觉得里面讲的有点神乎其神。但慢慢的,随着“做好人”“成佛成道”等字眼的频繁出现,像中了邪一样,我变得深信不疑。经过一段时间有规律的锻炼和其他功友的暗示,我感觉精神状态好像真的好多了,以前所有的身体不适也好像都消失了。后来练功点的人告诉我,仅练“功法”是不够的,还必须要“学法”,要看李洪志的“经文”,这样才能把病祛得更干净。于是我便研读了《转法轮》《广州讲法》等相关的书籍和资料。随着“法轮功”书籍越看越多,我逐渐被李洪志所说的“消业力”“上层次”“圆满”等说法所吸引,思想逐渐被“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所迷惑,行为也逐渐被其左右。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我非常不理解,联系功友一起去锦州市委门前静坐,串联功友签名要说法。由于扰乱社会秩序,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经过社会各界不懈帮教,我逐渐认识到了邪教“法轮功”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错误。公司党委对我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根据我的实际表现,仍安排我在公司办公室负责民政工作。

此后,我主动参加到街道反邪教分会和社区反邪教小组的工作,现身说法,做其他“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帮教工作。在我入情入理的劝说和感召下,先后帮助50余人脱离了“法轮功”的毒坑。

痛定思痛。我深切感到:“必须要为自己的心灵寻找一个新的生命支点!重新入党!”成为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强烈想法。

2003年3月18日,是我49岁的生日。这一天,我将一份饱含真情和强烈愿望的入党申请书交给了公司党组织,明确表达了自己渴盼政治重生的炽热心情。我在申请书中郑重写道:“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生命中最神圣、庄严的愿望!”此后5年间,我每年写一份入党申请书,每季度写一份思想汇报,每月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情况。每年“七一”党的生日时,都要写一篇感谢党、歌颂党和祖国的诗歌或散文。汶川大地震,还不是党员的我主动向党组织缴纳了特殊党费。

公司党委对我重新入党的请求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2008年7月11日,公司党委批准我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预备党员。这一刻,我无比激动。能够再次加入党组织,是我政治生命的再生,也是我人生的新起点。

我要对党说:“感谢党重新给了我新的生命!我要把所有余热献给党的事业,特别是献给党的反邪教事业!”

(省防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