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省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揭牌成立

2017-12-16 11:31: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6日讯   为建立健全涉河涉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探索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平台,昨日,省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这是省检察院首个派驻检察联络室,也是全国省级检察机关首个派驻省级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

据了解,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设立,将为进一步促进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落实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强化内外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督促各职能部门准确履行保护监管职责,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保护河长规范有效履职;不断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促进全省河湖系统保护及水生态整体环境改善。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在揭牌仪式上表示,检察机关将以派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的成立为新的契机和起点,以更高的政治定位,服务福建生态文明建设,以更高的职责站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的工作立位,凝聚发挥生态保护合力。

下一步,全省各市(县、区)检察院也将参照省检察院的做法,与各级河长办加强协调、争取支持,结合各地实际,挂牌成立派驻检察联络室,或派驻检察联络员。全省检察机关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联络员将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为福建省涉河涉水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积极的贡献。

(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