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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检察院践行生态检察的绿色担当与使命

2017-12-22 10:31: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守护水绿山青莆田美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2日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生态检察部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融入“文明莆田”与“生态莆田”建设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责,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积极探索生态修复工作新模式,践行生态检察的绿色担当和使命。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一行赴莆田调研生态检察工作

脚踏实地上山钻林

检地合作共寻生态修复法

仙游县和涵江区是莆田市主要林区、河溪集中区,山多林密分布广,给农林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森林火灾、盗滥伐、偷猎、林地占用案件频发,不仅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的损失,也给生态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如何实现受损生态修复,一连串的问题长期困扰着乡镇基层干部和莆田市生态检察人。在走访基层单位时,莆田市两级检察院发现大多数涉林及破坏环境案件的生态修复都只停留在一纸判决或处罚决定书中,毁掉的林地或是无法原地恢复、或是当事人无能力恢复,又或者是停留在货币化补偿层面,案结林复、退地还林、清除污染大多成为空谈。

为了寻找更好的解决办法,仙游县检察院经过数十次走访和小规模补植复绿实验,2015年初,与仙游县林业局联合在莆田市首创“补植复绿+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修复模式,在仙游县龙华镇金沙村村建公园内集中开展涉林案件补植工作。林业部门根据公园建设需要选取树种,并得到农技部门的支持,农技部门专门设立了技术服务站,一起做好补植工作。

莆田市市长、河长李建辉(左)与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右)为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站揭牌

2016年4月,时任涵江区萩芦镇党委书记曾剑伟向市区检察干警、森林公安民警介绍崇福村补植情况(上图)和生态旅游规划(下图)。

“该模式不仅填补了农村公园建设的资金缺口,也给农民致富送来技术支持。”仙游县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科长陈奕忠说。

近两年,涵江区毁林案件频发,涵江区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及森林公安民警多次走访发案乡镇开展法制宣传。2016年4月,在一次关于生态修复的讨论中,时任涵江区萩芦镇党委书记曾剑伟提出了“补植复绿+新农村建设+生态旅游”的建议。曾剑伟领着莆田市、区生态检察干警到辖区崇福村实地察看后,他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在涵江区检察院和森林公安分局的支持下,崇福村部分毁坏林地得到了统一规划和恢复。如今,崇福村依托恢复林和水库,建设了生态休闲旅游公园,村貌焕然一新,为市民休闲和村民创收提供了更好的平台。

此外,为保证生态修复的及时性,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把当事人是否主动进行生态修复、缴纳生态修复金和修复成效也作为采取强制措施和量刑的重要参考条件。2017年初,涵江区检察院办理佳员砂轮机械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福建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督促两案涉案单位缴纳生态修复金160.61万元,并对及时消除污染源、恢复生态的涉案当事人依法从轻处理。

3年来,莆田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督促开展补植复绿森林面积近1200亩,推动在市县区设立生态修复基金账户2个,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含生态补偿金)22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