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品牌建设亮点纷呈
陈进:多方联调促和谐 “每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我都能真切感受到当事人发自内心的那份感激,这对于我而言足矣!”在凤都司法所采访时,扎根该所长达三十年之久的所长陈进如是说。 三十年的调解经历,老陈坚持以真心和宽容、以耐心和细致做好调解工作,架起了党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不管哪里有纠纷,不管何时发生纠纷,只要知道了,他都会尽心尽责及时去化解。 在老陈看来,很多矛盾纠纷启动多方联调机制,其所取得的效果会更为明显。 2017年5月28日,凤都镇双珠村院前自然村“王墩垅”菇棚集中区内的一座菇棚突发大火,将连片的100多座菇棚全部烧毁,各项财产损失上百万元。事发后,当地启动多方联调机制,老陈积极介入。经过3个多月的艰辛调解,终于将这起涉及群体上访及涉访涉诉的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2017年4月6日,发生在凤都镇溪头村私人建房现场的一起意外死亡事故,也是通过“公调对接”的模式,得到圆满化解,取得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老陈不仅善于做好调解工作,也善于总结调解经验。由他亲历并撰写的一篇《调解农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的思考》,曾引起《福建司法》刊物编辑的关注,并被大篇幅采用刊发。 “农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比较常见,虽然事实简单,法律关系似乎也并不复杂,但在处理过程中,如果掌握不到位,极易调解失败,甚至会形成与调解人员僵持和对立的状态。这是调解人员在调解中的大忌,也是调解工作中的一个陷阱。”老陈在该文中作出反思,希望可供广大一线人民调解员参考借鉴。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崔为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