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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人民法院创新形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2017-12-29 09:11: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帮教曲:奏出自新好旋律

“每次看到校园的围墙,我总会想起监狱的高墙!衷心谢谢您,是您让我留在了校园里。”这是因盗窃被判处缓刑的阿云寄给徐海珠信中的内容,信件上那些虽不工整但充满期许的字句,让人感受到了寄信人深深的感激和对美好未来的憧憬。

阿云一出生便因左眼残疾被遗弃,之后被养父抱养。他14岁那年养父逝世,从此只能随叔叔生活,但其叔叔把阿云送进一个寄宿学校后便对其不闻不问。他上网时认识了一个屏南的网友,网友邀他到屏南玩。然而在上网费用耗尽没钱吃饭时,网友提议一起去搞点钱和吃的,于是其就与网友在1个月内疯狂盗窃15起且盗窃数额仅860元。

庭审中,阿云真诚悔过,他是初犯本可依法适用缓刑。但由于他的叔叔不肯当其帮教人,落实不了帮教措施,就判不了缓刑。为此,徐海珠经过多次联系,终于找到一名在寄宿学校当老师的屏南人。当徐海珠说明来意后,这名教师被感动了,最终同意当阿云的帮教人。阿云在这名教师的监护与帮教下,度过了缓刑的日子,毕业后还去一家餐厅当了学徒工。

“一次偶然的犯错不应成为影响孩子一生的污点。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挽救才是重点。”屏南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承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屏南法院建立全程回访帮教制度,同时定期组织这些失足青少年参加公益活动,并成立青少年维权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确保帮教措施执行到位。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使‘法、理、情’充分融合,帮助这些曾经失足的青少年重新步入社会正轨,这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