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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检察院助推精神文明创建再上新台阶

2018-01-04 11:46: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打造宜居港城   建设美丽莆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4日讯   2015年以来,莆田市检察院在莆田市委文明办指导下,围绕“打造宜居港城、建设美丽莆田”发展大局,坚持“两提升五过硬”建设与“三项教育”有机结合,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六个方面”内容为重点抓手,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把文明创建落实到服务大局的思维理念中

2014年9月,莆田市检察院在全省设区市检察院率先制定出台《服务莆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施意见》,细化、实化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实施意见》得到莆田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等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向全市市直机关转发学习。

同时积极贯彻市委关于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护航美丽莆田建设。2017年8月,在市政府设立全省首家服务保障河长制工作站,在基层设立生态工作联系点,与林业等有关部门完善“补植复绿”生态补偿机制,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补植林木700多亩。

该院同时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作为切入,全面推行招投标市场廉洁准入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9000多次,健全完善了与莆田市企业联合会互联互动共建机制,与莆田市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成立由全市120多名邮递员组成的“预防邮路”志愿者服务队,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志愿服务网络,有效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把文明创建落实到规范司法的有效举措中

“我们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突出完善案件督察机制,将督察‘关口’前移,延伸督察‘触角’,对业务部门提交的疑难复杂案件,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案件督察团队,经集体讨论提出督察意见,供业务部门和检委会决策参考。”莆田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处处长林秀媛说。

2017年6月,又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制定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使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二条规定,进一步从制度上保障律师的阅卷权、辩护权和知情权。

同时通过“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莆田检察”微博、微信等公开平台,加大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介的宣传力度。目前,莆田市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的订阅量和点赞量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莆田市检察院还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以及向人大代表定期专题汇报工作,促进检察工作与社会各界“面对面”。

把文明创建落实到展示亲和的业务实践中

2017年12月,莆田市检察院法制宣讲队第六分队到辖区城厢区华亭第一中心小学、第一中心幼儿园,向六年级小学生和幼儿园小朋友们普及安全知识,促其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这是该院为加强法制宣传,组建市检察院法制宣讲队,进机关、乡镇、学校、企业开展宣讲活动之一。此外,该院还编辑、拍摄普法小剧,在电视台、检察官方微信微博平台播出,解决基层群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受到群众的欢迎。

在关爱青少年成长上,该院编撰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读本《迷失的青春》、拍摄微电影《重新起航》、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建立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社区),切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孩子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同时健全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巡访和检调对接等机制,变上访为下访,着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化解在基层一线,2017年全市共化解矛盾纠纷47件次,处置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7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