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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通报我省生态检察工作情况

2018-01-08 08:32: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位一体”模式全国推广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8日讯    昨日,省检察院召开2018年新年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省检察机关生态检察工作暨省检察院派驻省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省生态检察工作在探索中创新、在实践中规范、在服务大局中发展,首创“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福建生态检察模式,依法全面落实生态检察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以及“生态效果”——“四效合一”的特殊办案质量要求,总结出了生态修复方式、生态修复令、生态修复与社区矫正相衔接、派驻河长办等多个生态检察创新工作,三次在全国检察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被纳入中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并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在全国推广。

我省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危害生态多发性刑事犯罪。2013年至2017年12月25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2386人,起诉8079人。围绕生态重点工程项目、生态重点领域监管,依法查办职务犯罪843人,建立健全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同步介入调查机制,深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保护伞”。针对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连续三次开展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9件226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78件。依法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36件,已判决的15件全部胜诉,促成恢复林地、耕地400多公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4亿多元。

2017年12月15日,揭牌成立的省检察院驻省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是省检察院机关首个派驻检察联络室,也是全国省级检察机关首个设立派驻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检察联络室。下一步,全省各市(县、区)检察院也将参照省检察院的做法,结合各地实际,挂牌成立派驻检察联络室,或派驻检察联络员,将发挥检察联络室(员)深入一线、切入其中的职责作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破坏污染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和服务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记者 雷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