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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两级法院下大力气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2018-01-10 09:47: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打造联合惩戒平台

加大执行威慑力度

“法官,我要还钱。”前不久,藏匿了近3年的被执行人林某秋急匆匆地赶到龙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缴纳全部执行款。

“今天怎么这么着急了?”经办法官看到林某秋的转变如此之大,当即问起缘由,这才得知是最近微信朋友圈都在疯狂转发的漳州“老赖”曝光台起了作用。

林某秋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告,因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赶往被执行人家却无法找到林某秋,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之后,经办法官打电话动员其自动履行,但其态度极为蛮横无理。

随后,法院将林某秋纳入失信黑名单,但其仍然拒不履行。2016年3月起,该院在微信公众号“漳州之窗”全方位曝光失信“老赖”,不仅公布了被执行人的姓名、年龄、照片和应履行的义务等主要信息,就连住址门牌号都有。林某秋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在朋友圈发布的第3天,便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本金2600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18000元。

集中为245名被拖欠工资员工发放执行款

加强失信曝光惩戒是漳州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一项机制。两年来,漳州法院通过媒体专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商贸区显示屏、镇村公务公开栏及法院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滚动曝光带头像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还对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一律发布悬赏举报公告。目前,已累计发放举报奖金2.6万元。

“曝光、鼓励举报‘老赖’只是我们的做法之一。”阮明光告诉记者,除了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该院还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与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等建立失信公职人员名单共享制度;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公务员诚信红黑名单;与市金融办建立失信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与市发改委联合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并且,全市法院还协助审核拟提拔任用干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用资质2259人次,协助审核廉租房申请、新增宅基地申请信用资质9211人次,使失信人员“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此外,该院还着力打造联合惩戒平台,强化执行威慑力。据介绍,漳州中院与漳州市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定涉执违法犯罪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严厉打击涉执犯罪及规避执行、消极执行、干预执行等行为。2017年来,累计司法拘留891人次,移送侦查涉执犯罪63件65人,引导当事人自诉5件5人,判决涉执犯罪16件20人。

“2017年上半年,我们涉执犯罪打击力度位居全省法院第一。”阮明光表示,数据直观展现了漳州法院在强化执行威慑力方面所下的工夫。

立足以公开促公正

全面推进阳光执行

2017年11月11日,长泰某钢管企业在建厂房及土地被挂网进行司法拍卖。而从公证评估到挂网,仅仅用了不到半个月。

长泰某钢管公司在兴泰开发区建设厂房,建设至一半时,由于企业资金出现问题,建设被迫停工。之后,该企业老板为躲避债务失去踪迹。厦门银行漳州分行向漳州中院申请执行。2017年10月底,该案件进入司法评估程序。

“进入司法评估程序,需要当事人现场签字确认,否则需要第三方见证。”经办黄法官对引入公证机构的做法极为认可,“公告得送达至被执行人。原先的公告流程需要两个半月,不利于债权人的权益实现。由公证机构来对送达事实进行公证,把时间缩短到两到三天。”

2017年10月30日,经过公证机构公证,该院按照该企业注册的法定地址送达文书。2017年11月11日,执行干警按照规范流程,将标的物挂网拍卖。

“2017年12月11日开始拍卖,这一做法不仅效率高,还公正透明。”黄法官告诉记者,为了提高效率,保证执行工作公开公正地展开,漳州中院于2017年国庆节期间挂牌成立了“执行与公证协作中心”将公证机构入驻执行局,配合执行工作的开展。

引入公证机构,仅是漳州中院执行局的一项“阳光”机制。为推进阳光执行,该局强化执行信息公开,通过12368短信互动平台发送执行信息16.4万条,实现“键对键”与“面对面”同步沟通,案件沟通率始终保持100%;进一步完善、规范涉执信访化解机制,出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当事人接待工作暂行规定(试行)》,明确每月10日为局长接待日,5-6日为其他执行干警接待日;实行涉执信访案件院局领导挂钩包案制度,涉执信访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执行要想有威信,执行规范必不可少。一直以来,漳州法院极为注重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现在办理案件,都要用好全国、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执行案件每个流程节点都会跟踪、管控。”漳州中院执行局蔡法官说起执行规范时感慨良多,他告诉记者,办理执行案件从头到尾都规范有序。漳州法院除了加强管控,还贯彻审执分离原则,推行立案后集中查控、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保全案件、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工作集中统一办理,规范法律文书的草拟签发权限,建立终本案件单独动态管理制度,将终本案件的清理纳入常态化管理。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案款管理,漳州中院与漳州市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方案》,及时为确定身份并取得联系的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两级法院已建立执行案件“一案一账户”并上线运行,大大推进执行规范化。

“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这是漳州法院对人民群众的一份承诺。漳州法院系统正用实际行动描绘着这一幅蓝图,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