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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两级人民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2018-01-12 08:14: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永安市人民法院

团队化执行 质效获提升

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借给朋友却一直要不回来。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强制执行,当场帮助林女士要回了“养老钱”。之所以能快捷高效执行,得益于该院率先在三明市探索建立的团队化“分段分轨,集约执行”方式。

“近年来,我们法院执行案件呈井喷式增长,而办案法官只有20个人,工作强度和压力可见一斑。”永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叶福亮介绍,2016年5月份,该院创新实行分段分轨集约执行机制,探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执行团队组合模式,把执行过程划分为财产调查、执行实施、财产变现、审查四个阶段;对经初查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和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经续查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和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等实行分轨实施或处置;对财产初查、续查、外勤实施、非货币性财产变现、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的终本和执行异议案件审查处置等6个执行环节实行集约实施或处置,不断提高执行案件质效。

经过团队化和分段分轨集约执行两轮探索,永安法院不断形成执行合力,执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数据显示,2016年至今,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3223件,执结1122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07亿元,执行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范韶勇

沙县人民法院

全县“一盘棋” 攻坚大会战

“密切配合县法院开展好攻克‘执行难’活动,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事情!”2017年6月12日,沙县县委、县政府召开“执行攻坚大会战”活动推进会。全县共有77家单位、154人参加此次会议,共同为攻克“执行难”问题出谋划策,发出打击“老赖”的最强音。

为践行“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沙县重点抓执行规范化及执行队伍建设,以执行信息化为突破口,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同时,积极向县委汇报执行工作,得到了县委高度重视与支持,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进入新常态。

2017年6月,沙县县委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并出台《沙县关于成立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沙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平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施剑峰与副县长兼公安局长郭日建任副组长,县法院院长为常务副组长,以及全县33家联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执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从而切实增强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率先在全省形成联动打击“执行难”、构建上下“一盘棋”框架格局。

为进一步推进沙县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践行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从2017年6月份开始,沙县开展为期7个月的“执行攻坚大会战”专项活动。截至目前,沙县法院累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5次,曝光失信名单2255人次,传唤120多人次,拘留26人次,当场执行到位690余万元。

□俞隆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