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探索生态保护新机制

2018-01-16 09:28: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用定力和毅力绘就“大美清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6日讯    清溪环绕,碧水洄流。清流,这座因九龙溪环绕县城而名的山区小城,因河道流向与走势酷似中国道教太极图,而被誉为“太极之城”。同时,全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9.4%,有“海西之肺”的美名,是我省乃至海西独具特色的一片生态净土,绿色发展潜力巨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近年来,清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探索“调查、协作、督促、修复”一站式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尤其在河流保护工作上要多下工夫。”该院检察长董新在学习十九大精神会议上提出。

为辖区群众营造山清水秀的“大美清流”已经成为清流检察人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该院干警积极作为,通过摸排走访、固定证据、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现场监督以及事后回访等全程全方位的“一站式”监督方式,全面调查12家生猪养殖场、6家化工企业、3家选矿企业排污情况,开展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摸排调查,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该院牵头县公安局以及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供电公司等相关执法部门,召开河流专项整治座谈会,制定出台工作方案2份,联合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专项活动25次。

为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该院组织整治落实情况“回头看”,对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持续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跟踪回访。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与行政执法部门共享执法信息,促成全县共关停非法采砂点16个,依法拆除吊装台关键部件和供电设备5台,注销违法电户号5户。探索建立“增殖流放+补养还清”生态修复工作机制,联合水利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40万余尾,并督促一起非法捕捞当事人投放草鱼苗3万尾。同时,该院将生态宣传融入增殖流放活动中,现场开展“守护清流、有你有我”主题宣传,引导市民养成“保护河流人人有责 河好水美人人共享”生态意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我们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也是我们生态检察的目标!”生态环境检察科科长孙玉强表示,“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毅力和定力,更需要检察人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生态检察工作,最终才能积小胜为大胜!

(刘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