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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1月13日公告

2018-01-16 10:02: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11月27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联合苏澳边防派出所在平潭县苏澳镇看澳海域附近查获船名号为“浙普渔油”的船舶1艘,因上述查扣的船主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1月27日,娘宫边防派出所在平潭县北厝镇竹屿澳口附近查获1艘无船名号船舶(无船名号,钢质结构,长约30米,宽约6米,吨位60吨,绿色船身),因上述查扣的船主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22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联合娘宫边防派出所在平潭县澳仔澳口附近查获1艘未知名船舶(无船名号,钢质结构,长约25米,宽约4.5米),因上述查扣的船主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14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在平潭县芦洋乡马腿村附近路段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湘C73807”、“鲁HQT349”油罐车2部,现场查获成品油约48.24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17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在平潭县芦洋乡马腿村澳口附近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闽F32655”油罐车1部,现场查获成品油约26.31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18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在平潭县利亚船厂附近沙厂附近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皖S19389”改装油罐车1部,现场查获成品油约17.82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22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联合芬尾边防派出所在平潭县敖东镇建新村长泰船厂附近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粤BFB770”改装油罐车1部,现场查获成品油约23.84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7年12月22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联合娘宫边防派出所在平潭县北厝镇澳仔澳口附近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无船名号油船1艘(无船名号,钢质结构,长约25米,宽约4.5米,上船身蓝色,下船身红色),现场查获成品油约1.31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1月02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在平潭县敖东镇向阳村六桥水库附近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桂MA9089”改装油罐车1部,现场查获成品油约26.71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1月04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在平潭县北厝镇竹屿口海域附近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油船2艘(船上分别印刷:龙腾顺6088、“闽平渔油76”字样),现场查获成品油约224.78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1月05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在平潭县北厝镇竹屿口海域附近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油船3艘(船上分别印刷:闽平渔油76999、闽平渔油60555、闽平渔油60666),现场查获成品油约146.63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1月05日,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在平潭县北厝镇竹屿口海域附近查获涉嫌运载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的油船2艘(船上分别印刷:申港供1、广盛清17),现场查获成品油约260.18吨,因上述查扣的成品油、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1月13日

陈春林:本院受理原告林绍平与被告陈春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603民初28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竹制品行业协会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6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代码 :68086514-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建阳市竹制品行业协会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诚善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遗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73003123201,账号:156300100100302381,现声明作废。

南安市诚善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018年1月3日的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康亚平 联系电话:13605010392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西坑路段

漳州吉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康亚平 副组长:康晖元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广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304310742587K)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社保证代码:42120140666,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广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平县巨划算网购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1月12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组负责人:温晓华 清算组成员:谢明辉

联系人:刘柯 联系电话:13959098498

武平县巨划算网购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月13日

武夷山市烟草专卖局

公告

2018年1月3日,我局在武夷山市宁上线闽赣(洋庄)高速口赣H95985客运大巴车内查获一个内装有卷烟的纸箱、另一个用绿色蛇皮袋包裹有卷烟的纸箱,合计2箱卷烟,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武夷山市烟草专卖局(地址:武夷山市环岛西路74号烟草大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9-5301625)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武夷山市烟草专卖局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田县奇韬镇昌农烟叶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425335736992G)于2018年1月12日的成员大会纪要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郑登举 清算组成员:郑际源、郑际盛

联系人:郑登举 联系电话:13313805298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奇韬镇烟草点

大田县奇韬镇昌农烟叶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郑登举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田县上京镇益农烟叶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425060389062H)于2018年1月12日的成员大会纪要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刘美气 清算组成员:刘美亿、刘志云

联系人:刘美气 联系电话:13313805298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下溪口村村部

大田县上京镇益农烟叶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刘美气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林筱云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6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乐米食光餐厅,营业执照注册号:35010460044815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声明人:林筱云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田县太华镇富华烟叶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425337505979W)于2018年1月12日的成员大会纪要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詹文潭 清算组成员:伍邦现、陈初坂

联系人:詹文潭 联系电话:13313805298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太华镇万湖村村部

大田县太华镇富华烟叶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詹文潭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春县鲁山茶叶专业合作社2018年1月10日的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冯叶焕 联系电话:15060885668

联系地址:永春县一都镇鲁山村55号

永春县鲁山茶叶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冯叶焕

清算组成员:冯继承、冯万德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永阳电脑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3月0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 35030560023580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永阳电脑店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龙桥集团有限公司遗失财务专用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龙桥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泉港区爱满家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1月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林清海 清算组成员:林泉

联系人:林清海 联系电话:15260815288

泉州市泉港区爱满家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连小娟服装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0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4MA2YJ9BXXJ,现声明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连小娟服装店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龙岩市好运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1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5MA345U5X7N,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龙岩市好运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武夷山市亚欧商贸中心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7月31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782100015973,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武夷山市亚欧商贸中心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顶新装饰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顶新装饰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陈海华、林淑颖:原告莆田市涵江区神龙建材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2126号民事判决(判决:陈海华、林淑颖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共同归还给莆田市涵江区神龙建材城货款252664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5月26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陈海淹:原告陈世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26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陈俊涵、陈海淹应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归还陈世梅借款20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3月11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顺昌县郑重牧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1MA344YQ262)2018年1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树贵 联系电话:13313799620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水南农贸市场3栋106室

顺昌县郑重牧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军军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不慎遗失由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7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625M0000BPY8C,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长泰县军军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刘仙春食杂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秀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05月1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 35030560005845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刘仙春食杂店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胜福酒楼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0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1MA2YMR3F72,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胜福酒楼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瓯滋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8年1月1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潘金珠 清算组成员:吕益满 江成峰

联系人:潘金珠 联系电话:18950621329

建瓯市瓯滋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上杭县雪亮眼镜店不慎遗失上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3MA 3468C90M),现声明作废。

上杭县雪亮眼镜店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溪谷天茗岩茶厂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4年9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782600190045),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溪谷天茗岩茶厂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明市鹏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1月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洪宜鹏 清算组成员:陈梅慧、罗荣华

联系人:洪宜鹏 联系电话:13906986616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玫瑰新村53幢地下层10号车库

三明市鹏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月12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南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遗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73003122201,账号:35001656307052553717,现声明作废。

南安市南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通吃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1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唐银池 联系电话:17606068876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小港村67号

漳州通吃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唐银池 副组长:蔡懿翔

2018年1月13日

公告

苏裕进:

你未经“立邦”及其图形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以及销售侵犯“立邦”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版)第五十二条第(一)、(二)项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版)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版)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处罚如下:1.处以罚款30000元;2.没收侵权商品。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榕晋市场监管罚字〔2017〕7号)。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请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晋安分行(地址: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中路3号福晟钱隆国际附楼,账户:待结算地方财政非税收入,账号:909553001853502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晋安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 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

公告

林小:

你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侵犯 “立邦”及其图形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还为其提供运输条件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版)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版)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2002版)第五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处以罚款30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榕晋市场监管罚字〔2017〕6号)。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局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请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银行晋安分行(地址:晋安区王庄街道长乐中路3号福晟钱隆国际附楼,账户:待结算地方财政非税收入,账号:9095530018535022)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晋安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 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

王锦辉、林丽华:

本院受理原告陈春海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方远照、方秀凤: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易天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18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张福顺:

本院受理原告张明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1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蔡志溪: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蔡志溪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2017)闽0603民初2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冯瑛:

本院受理的(2017)闽0304民初2452号原告邹元本诉被告奚可山、冯瑛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金福诉被告福建武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2809号。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的欠运输费用人民币:314802.04元及利息56667.60元(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计息至2017年9月30日,按月息一分五厘计算)。2、因被告债权转让无法实现的诉讼费用22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22日下午9:00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朱林江、李家财:

本院受理原告李隆星与被告朱林江、李家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24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朱林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隆星借款100000元。二、被告李家财对朱林江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王庆荣、南平市华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阳支行与被告王庆荣、南平市华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20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王庆荣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阳支行借款本金67555.54元及利息19450.74元、费用6712.52元,并支付2017年7月12日之后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费用。二、若王庆荣未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阳支行借款本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建阳支行有权对王庆荣设定抵押的闽H37666号车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款优先受偿。三、南平市华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对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叶丽玉、陈祖旺:

本院受理叶汝辉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0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陈祖旺、叶丽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叶汝辉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12月5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叶汝辉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田敏、顾明华:

本院受理原告黄梦庆诉被告田敏、顾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18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田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梦庆借款本金20000元及其利息(从2017年2月2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顾明华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陈慧敏:

本院受理姚为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773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滨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林明通:

本院对原告赵剑勇诉被告林明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王云林: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王云林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兴茂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兴茂盛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王灿金: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王灿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李建华: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李建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陈秀芳: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陈秀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黄瑞芳: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黄瑞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郑泽树: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郑泽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杨燕青: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杨燕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郑达杭: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郑达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康亮亮:

本院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康亮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02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陶涛:

本院受理原告赖国、杨娇英与被告陶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81民初160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公告期满后15日内视为送达。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陈广生、李芳:

本院受理原告俞华贵与被告陈广生、李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81民初16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公告期满后15日内视为送达。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文聪、康荣清:

本院受理原告葛旺与被告文聪、康荣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81民初16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公告期满后15日内视为送达。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朱毅坚:

本院受理原告卓永芳与被告朱毅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81民初19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公告期满后15日内视为送达。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郭新护:

本院受理原告陈帅诉被告郭新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5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刘德桃: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11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刘德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货款11089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6年10月4日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驳回福建省金华龙饲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福建省闽清东升陶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钱育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1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福建省闽清东升陶瓷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钱育丰货款523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7年7月25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示款基准利率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福建省闽清东升陶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容、苏琼莲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145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福建省闽清东升陶瓷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王建容、苏琼莲货款938331.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7年7月14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驳回王建容、苏琼莲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遗失声明

龙海众和佳远商贸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龙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05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81MA346AA34L,现声明作废。

龙海众和佳远商贸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3日

黄林先、杨赛妃:

本院受理原告吴绍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11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黄林先、杨赛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吴绍锦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自2017年6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施昭阳、吴翠琴: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笑儿与被告施昭阳、吴翠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陈笑儿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82民初2264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民事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杨俊: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鼎支行与被告杨俊、洪健、兰宝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鼎民初字第38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林勤、肖咏、茅志荣、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告郑仙禹与你们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4民初2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陈刚:

本院受理原告官庭玉与被告陈刚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4民初12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宁化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黄晓东:

本院对于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余朝桂:

本院受理原告陈兆启诉余朝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7)闽0123民初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黄增义、许在滨:

本院受理原告肖清与被告黄增义、许在滨、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陈从雄:

本院受理原告吴秀贞与被告陈从雄、刘秀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刘秀兰就(2017)闽0122民初294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曾兆杰、黄赛娥:

本院受理原告陈榕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3,584,000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等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石天山:

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张兴堂、邱玉娇、王达伟、石天山、余贵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1民初726号民事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永安市多有贸易有限公司、刘有、陈圣贵:

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刘发生、冯真窕、永安市多有贸易有限公司、刘有、陈圣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1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吕年钦:

本院受理原告明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叶泰山、吕年钦、李书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1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郑秀华、蓝花英:

本院对原告李云与被告郑秀华、蓝花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8民初25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潭县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李华、黄孙钺、郭凯峰、苏连贺、中宁建筑(福建)有限公司、石贤锋:

本院受理原告冯元宝与被告李华、黄孙钺、郭凯峰、苏连贺、中宁建筑(福建)有限公司及第三人石贤锋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45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

姚宇星:

本院受理原告何顺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2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