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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发布2017年度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2018-01-17 08:48: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7日讯  1月16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据介绍,“2017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 是从2017年全省法院办结的87万多件案件中精心挑选出来的,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类型新颖、办理结果有较大借鉴作用的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和行政等审判领域,涉及依法防冤纠错、网络信息安全、药品食品安全、企业破产重整、消费者权益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与社会安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息息相关,具有较强的影响性、典型性、理论性和创新性,对推动立法、司法、行政、全民守法具有较强的指引作用。

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分别是:

1、缪新华故意杀人,缪德树、缪新容、缪新光、缪进加包庇再审案;2、被告人严进之、严林之被控犯诈骗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案;3、被告人陈建兴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4、上诉人泉州市洛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戴奇欣、原审第三人福建旺家喜油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5、厦门泰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破产重整案;6、陈千金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7、上诉人张金维、三明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8、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景涛物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厦门毅成达船务有限公司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案;9、公益诉讼人罗源县人民检察院诉被告罗源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土地行政管理法定职责;10、江海标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福建长安网记者 胡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