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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检察院检察建议“叫停”非法捕捞

2018-01-20 10:22: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0日讯   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访辖区多个河段,开展电鱼毒鱼等非法捕捞巡查工作,未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行为,标志该院发挥检察职能,运用检察建议“叫停”非法捕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017 年7 月20 日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在调研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时,提出随着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县域内出现电鱼等非法捕捞现象,既污染水资源,破坏生态平衡,更有严重的社会安全隐患,希望县检察院有所作为,强化监督,保护渔业资源。

为查明真相,生态检察干警多次走访县域多个河段居民,了解非法捕捞的情况,实地查看水域的渔业资源,走访了中国渔政泰宁县大队,并与该大队的工作人员登上渔政执法船,一起巡查了河段非法捕捞的情况。随后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中国渔政泰宁县大队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夜间巡查与群众举报后突击查处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把常规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白天巡查与晚上伏击相结合、单独行动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增加执法巡查的频次,重拳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有效震慑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席会议和联络员等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及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投放鱼种鱼苗,修复水环境。

中国渔政泰宁县大队及其上级单位泰宁县农业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所指出的问题非常重视,积极配合公安生态分局、县“河长办”、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推进电、毒、炸、偷鱼整治工作常态化,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开展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个案普法宣传;在开展增殖放流的同时,发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投放鱼苗改善渔业水域环境。在泰宁县检察院的有力监督下,在中国渔政泰宁县大队近半年的努力下,电、毒、炸、偷等非法捕捞的行为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吴艳琴 张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