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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指尖普法”有成效

2018-01-24 10:52: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拉近“指尖”到“心间”距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4日讯   “上个月你们送法下乡,我添加了你们检察院的官方微信,从中学到许多知识,在村里还能够当个法律老师解答其他村民的困扰……”1月16日下午5点多,正是快要下班的时候,泰宁县检察院值班干警小张接到了一位热心群众老李的来电。

老李在电话里对泰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泰宁检察”赞不绝口,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的家在农村,村里有很多的老人、妇女和儿童,希望你们能够多发一些维护农村老年人、妇女和留守儿童的普法知识,让他们能够懂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热心群众老李的一通电话立即得到了该院微信编辑部“小编们”的重视,几天后《法治乡村行——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居委会大妈的美丽误会》等普法微信诞生,通过手机送达到每一位关注泰宁检察的群众手中,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点赞。

“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内容很丰富,有宣传法律知识、法律热点、解决法律难点、法律疑点、法律纠纷以及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检察官张龙告诉记者,近年来该院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办案谁宣传”责任制,主动适应服务乡村法治建设需求,依托各种新媒体,及时将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心中。

“我们组建了一支10余人的检察‘微团队’,由每个业务部门安排一名青年干警作为微信联络员,具体负责检察新媒体的策划、撰写、编辑和推送,每周负责报送原创信息并及时更新检察微信。”检察官张龙介绍说,同时为扩大传播范围,该院结合三明市检察院新媒体乡村行活动,在普法小分队下乡法制宣传时,在发放的宣传材料上印刷官方微信、微博二维码,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检察动态。

“泰宁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是我们学法的老师,也是我们维权的武器。”群众陈某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指尖上的法律服务站”带来的好处。不久前,陈某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与厂方因医疗费与赔偿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微信后台留言,检察官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成功维权,让陈某得已享受到合法的权益。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该院紧抓“互联网+”快捷高效、精准传播的特点,还创新了“新媒体+预防+检察扶贫”“新媒体+民行检察”“新媒体+生态保护”等金点子,有效推动了微信新媒体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了一把护佑百姓的“利剑”。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吴艳琴 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