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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为359名工人发放欠薪280万元

2018-02-01 08:54: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寒冬里的暖流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日讯    1月30日,石狮的天气格外冷,但在石狮法院五楼执行指挥中心内却洋溢着温暖。当日上午,石狮法院举行依法保障“欠薪”支付工作案款发放仪式,为359名工人发放欠薪280万元,让工人们感到了寒冬里的一股暖流。

“今天很冷,但我的心却热乎着,因为法官帮我们把日夜祈盼的工资拿到手了。”刚拿到被拖欠工资的苏先生和工友们开心地数着手中的工资,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苏先生早在十多年前就从老家河南到石狮某纺织公司任职车间主任,这一干就是十多年,月工资也逐步升到了1万多元。然而,2015年4月份开始,纺织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未能按时支付工资,和他相同遭遇的还有公司另外358名工人。同年7月份的时候,苏先生就和工友们向石狮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随后苏先生和工友们与纺织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确认纺织公司应支付苏先生等359名工人工资549万多元。

然而,纺织公司逾期未履行和解协议,苏先生和工友们只好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石狮法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石狮某纺织公司名下的财产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石狮某纺织公司财产正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置,2015年7月31日,石狮法院向泉州中院发函参与分配,泉州中院于2016年2月2日向石狮法院转账109多万元。石狮法院随即按案款比例依法予以分配给苏先生等359名工人。今年1月,泉州中院将剩余的案款280万元转账给石狮法院,石狮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剩余的案款比例,通过申请执行人确认的银行账户,依法予以发放。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这只是石狮法院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力度的一个缩影。2017年以来,石狮法院积极回应当前劳动关系发展变化新形势下的司法需求,创新推行“一二三四”劳动争议化解法,充分发挥了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加强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亲和感、满意度,切实规范了用人单位合法用工。同时,引导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有效预防并妥善高效化解了各类劳动争议,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蔡志勇 鄞志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