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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司法机关全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2018-02-02 10:45: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应援尽援 能援优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日讯   近年来,莆田市司法行政机关将法律援助作为司法为民重要载体,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建立健全全市法律援助互动联系机制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优援”。

2017年,莆田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23件,同比增长1.71%,其中刑事案件471件,民事案件1238件,行政案件14件,共接受各类咨询4178人次,受援人总数为1845人次,其中残疾人172件、老年人106件、未成年人365件、农民工817件、妇女5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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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仙游县申请人凌某某因自己住的安置房消防通道、消防疏散空间、消防楼梯被第2层商场老板庄某某拆除进行违章搭建商场办公室,而向莆田市12345热线投诉举报。2015年7月,仙游县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经调查后,对庄某某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随后,城建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多次督促庄某某自行整改,但庄某某始终没有整改到位。

2016年6月,凌某某向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城建监察大队等行政单位不作为,要求拆除违章建筑。

由于申请人凌某某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是状告城建监察大队等行政单位不作为。但是按照《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行政不作为诉讼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所以,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后,决定不予法律援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条例没有规定的,我们是无法提供法律援助的。”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了真正急民所需,莆田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工作方案》并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监督和保障并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保障能力。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第三方”质量评估、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承办人员服务评价和退出等机制。

“我们还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自查和质量检查活动,在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自查的基础上,采取听、问、查、访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分别对2017年各中心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及便名服务窗口建设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