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永泰县检察院:召开首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

2018-02-07 13:42: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7日讯   近日,永泰县检察院针对县水利部门未依法征收永泰某水业公司2011-2015年度水资源费滞纳金并处行政处罚一案,召开该院首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会议邀请省市检察院、县人大、县水利部门、该水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及居民代表参加,广泛征求意见,商定整改方案。

2016年7月,永泰县检察院经走访发现,永泰某水业公司自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已累计拖欠水资源费101.4万元,而永泰县水利部门仅于2014年4月3日发函催缴,其后未进一步采取措施,存在行政不作为。同年10月13日,永泰县检察院向该县水利部门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一周内,永泰县水利部门将涉案水业公司拖欠的101.4万元水资源费本金征收到位,但未依法征收滞纳金以及应缴水资源费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损害社会公益,符合提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

诉前圆桌会议听取了县水利部门负责人关于涉案水业公司拖欠水资源费情况的汇报与整改方案、涉案水业公司免交违约金的意见以及与会相关单位和居民代表的意见。会议商定,永泰县水利部门应依法履职,向涉案水业公司征收应缴的滞纳金并处罚金。

诉前圆桌会议召开之后,永泰县水利部门将涉案水业公司所欠的176.082万滞纳金及101.4万元罚款总计277.482万元全部征收到位。

(刘柳青 陈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