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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2月8日公告

2018-02-09 13:49:2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01月03日09时55分许, 泉州市高速六大队根据司令部侦查队和丰泽大队提供的线索在莆永高速槐植服务区(非边防辖区)查获一辆运载有疑似无合法、齐全手续柴油33.7吨的油罐车(车牌为鄂FE9657-鄂FF827挂)。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后渚边防派出所

2018年2月8日

认领公告

2018年1月26日6时30分许, 我泉州边防支队东岭边防派出所在泉州市泉三高速永春达埔路段(非边防辖区)查获一部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的油罐车(豫QD0676-豫QL568挂),内装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柴油29.15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东岭边防派出所

2018年2月8日

认领公告

2018年01月16日10时30分许, 我大队溪东边防派出所根据线索在南安市官桥镇泉南尚城国际旁一空地查获一个地上油罐,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成品油4.18吨。因上述查扣的物品来源及属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南安市公安边防大队

2018年2月8日

认领公告

1、2017年12月28日23时许,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涂岭镇白潼村一空地上查获一地下油罐,查扣柴油29.11吨。

2、2018年01月07日7时许,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世上村村道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闽C37017”,查扣柴油8.18吨。

3、2018年01月07日12时30分,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打厝村村道上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闽C68CF8”,查扣柴油4.95吨。

4、2018年01月08日22时40分,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通港路世上村路段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闽C32AG7”,查扣柴油6.03吨。

5、2018年01月17日07时30分,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涂岭镇世上村一空地上查获一地下油罐,查扣柴油10.02吨。

6、2018年01月18日6时许,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界山镇沿海大通道狮东村路段查获两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赣G27479”、“闽C72183”,查扣柴油10.11吨。

7、2018年01月22日0时许,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后龙镇新村路段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闽AV278E”,查扣柴油10.04吨。

8、2018年01月23日03时50分,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后龙镇上西村委会附近一空地查获三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闽C90DK6”、“闽C28684”、“闽S0E0T3”,查扣柴油5.92吨。

9、2018年01月23日17时30分,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通港路天湖村路段查获三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闽C8Q619”、“粤S8J525”、“闽C56FG7”,查扣柴油6.18吨。

10、2018年01月25日10时30分,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天湖村天湖寺附近查获一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闽CA3R76”,查扣柴油9.12吨。

11、2018年01月25日11时许,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天湖村腾辉物流公司附近查获一地上油罐,查扣柴油15.02吨。

12、2018年01月26日06时许,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热电厂旁查获一地下油罐,查扣柴油24.02吨。

13、2018年01月29日6时30分,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柯厝村火电厂附近查获一地下油罐,查扣柴油11吨。

14、2018年01月30日6时10分,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后龙镇仙境村一废弃铁皮房附近查获一地上油罐,查扣柴油13.21吨。

15、2018年02月01日8时许,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柯厝村北辋沙场路段查获两部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柴油改装油罐车,车牌为“闽A559F7”、“闽C27BX3”,查扣柴油5.22吨。

16、2018年02月03日8时,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一废弃房子内查获一地下油罐,查扣柴油4.63吨。

17、2018年01月30日12时,我支队泉港边防大队在泉港区南埔镇福汛码头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涉嫌“三无船舶”,钢质、船长约17米、宽约4米、深约2米、蓝色外观,功率约80KW。

因上述查扣的涉案车辆、船舶及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2月8日

印章使用严正声明

福建省华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道路桥梁建设的省级施工企业,一直拥有良好的施工资质和企业形象,且一直严格管理本公司印章的使用和刻制。近期发现有人在未经本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刻本公司项目部印章,并非法使用。

本公司现严正声明:1、本公司从未刻制或授权刻制内容含有“福建省华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舒城县2016农村公路县级畅通工程X043(张母桥至棠树)项目经理部”的印章,也从未使用有该内容的印章。有该内容的印章,纯属第三人未经本公司授权私自非法刻制,并被非法使用。2、任何盖有该印章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均不予认可。2、请发现与本公司前述印章有关的文件材料,或发现私刻本公司其他印章的,请及时与本公司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598-6300936,联系人:工程科,并将线索提供给公司,定予酬谢。3、本公司将委托法律顾问律师追究私刻印章行为人和使用人的法律责任。上述,特此严正声明!

声明单位:福建省华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燕

2018年1月16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顺昌县发农林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1561694591X)2018年2月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光林 联系电话:13950675039

联系地址:顺昌县元坑镇曲村村

顺昌县发农林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8年2月8日

福州华锦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03年底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占用古槐镇华元村11505.65平方米土地(其中基本农田282.94平方米)建设厂房及附属设施,你单位的上述用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和《福建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作如下处罚:责令你单位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1505.65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其中11222.71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其中282.94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长国土资行罚字[2018]001号《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应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或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8日

公告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锦丰、杨燕强、陈家武、陈贤、郭梦玲、郭俊、郭志、梁、林舒扬、翁陈锦、钟春秀、陈恩、陈辉、陈晓晖、吴登、林伟、梁晓东、兰长城、林纳瑁、施道建、兰长美等21人与你公司因确认解除、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榕劳仲案【2018】105-125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活动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视为送达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上午9时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公告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黄春树、陈应灿诉你单位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报销款争议案(榕劳仲案【2018】100-101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6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公告

福建省景观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郭正涌、林建。巫振晨诉你单位要求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报酬、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争议案(榕劳仲案【2018】102-104号)。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答辩期满后第6个工作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古田县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02月06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增辉 联系电话:18959337688

联系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土地局对面垃圾中转站二层

古田县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增辉 成员:余剑洪

2018年2月8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涂寨伟民窗帘床饰店不慎遗失由福建省惠安县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为:35052165013155100000,现声明该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涂寨伟民窗帘床饰店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绿成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2月5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徐丽 联系电话:13616983007

福建绿成生态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2月8日

遗失声明

龙海市九湖顺达艺术品加工场不慎遗失龙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8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350681600064786,现声明作废。

龙海市九湖顺达艺术品加工场

2018年2月8日

遗失声明

福州众睿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1月 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1G6G41B,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福州众睿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爱普能源科技(三明)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789001747M )经2018年2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电话:15859858960 联系人:许锦明

地址;沙县府西路192号

爱普能源科技(三明)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2月8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考亭天晟农林专业合作社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3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784099415344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考亭天晟农林专业合作社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家佳蓥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29日的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港能 联系电话:13860876988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

福建家佳蓥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港能 副组长:陈林生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长乐市双珠纺织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联系人:陈建平 联系电话:1380503883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金峰双珠下文化中心

福建省长乐市双珠纺织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建平 成员:刘美钗

2018年2月8日

公告

2017年12月14日10时30许,平潭县公安局潭东边防派出所民警在平潭县澳前镇东澳码头查获一艘涉嫌无船名、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船舶(蓝色船体,钢质,长约16米,宽约3米,深约2米,约40吨)。因上述查扣的未知名船舶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平潭县公安局潭东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时上缴国库。

平潭县公安局潭东边防派出所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仙游县富众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仙游县富众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8 年01月25 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朝波 联系电话:13808599107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赖店镇前铺村许尾95 号

仙游县富众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陈朝波 副组长:李丽清、陈建盛

2018年1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万宝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MA2XQRBW8L)2018年2月6号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范建生 联系电话:15280778662

联系地址: 福建省建瓯市东溪桥头瓦厂洋

建瓯市万宝利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范建生 清算组成员:杨翠兰 、魏雁

2018年2月8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缘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丢失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空白)25份,发票代码:135091470041,发票号码: 00695731-00695755,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缘创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声明

兹有“莆田市东森贸易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华荔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刻有“莆田市东森贸易有限公司”的公章作废。特此声明。

莆田市东森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融建筑有限公司2018年2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清华 联系电话:13685099909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中兴西路116号5楼

福安市融建筑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清华

成员:连增秋、郑东东、周滔、郑东旭

2018年2月8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8年2月6日股东会决议,顺昌县绿竹机制炭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0万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8250307722 联系人:林春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元坑镇谟武村工业园区517号

顺昌县绿竹机制炭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郑雅芳、陈智勇、颜晓东等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郑雅芳 清算组成员:陈智勇、颜晓东

联系人:郑雅芳 联系电话:13636990283

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桃东街54号

永春宏源对外加工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建成石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8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0559566275F,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康建珊

2018年2月8日

遗失声明

企业名称:莆田市亦恺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开立基本户,不慎遗失公章壹枚,声明作废。

莆田市亦恺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长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2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郑晓容 联系电话:15394523116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江边村上道166号-1-2983(自贸试验区)

福州长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郑晓容 清算组成员:余德钦

2018年2月8日

黄氏钗(HUYNH THI THOA):

本院受理原告邓在华诉被告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823民初2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上杭县人名法院

2018年2月8日

行政处理决定书

闽清鹤翔古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至2011年期间,你公司采用假借农户名义(十九名)并虚报大棚面积的方法,违规套取国家农机专项补贴款506190元。经闽清县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前述行为属违法领取。为维护国有资金不被侵犯,本单位现按照已生效的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法院(2017)闽0124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并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第二条、《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限定你公司在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套取的农机补贴款506190元人民币返还给闽清县财政局(账户:闽清县财政局 帐号:130518000004271041 开户行:闽清县国库)。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农业局或闽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闽清县人民法院起诉。

闽清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闽清县财政局

2018年2月8日

李建林: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黄胜以你拖欠其借款38万元拒不偿还为由,请求判令你偿还该款及该款自2011年6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因你去向不明,故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陈立军: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培琼诉你和林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培琼以你拖欠其借款20.5万元拒不偿还为由,请求判令你及林华偿还该款及该款自2015年3月1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因你去向不明,故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刘伯炜:

本院受理原告徐建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该案本院判决:刘伯炜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徐建生借款50万元及该款2017年8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姚德顺:

本院受理原告陈荣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该案本院判决:姚德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陈荣崇借款19303元及该款自2017年8月1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戴亚桥:

本院受理原告张广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该案本院判决:戴亚桥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张广华借款14500元及该款自2016年5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以及律师代理费3000元。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李兰玉、郭风武:

本院受理原告肖卫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该案本院判决:李兰玉、郭风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肖卫敏借款30万元及该款2017年4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郑国涨、陈淑凤:

本院受理原告石忠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该案本院判决:郑国涨、陈淑凤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石忠良借款8.5万元及该款自2015年3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现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陈德文、范小容:

本院受理原告柯文耀、柯吓姐、陈群与被告陈德文、范小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2民初2271、2282、2283号《民事判决书》。现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刘泉星、陈娇娇、刘龙发:

本院受理原告陈玉燕与被告刘泉星、陈娇娇、刘龙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2民初2018号《民事判决书》,该案本院判决:“刘泉星、陈娇娇、刘龙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陈玉燕借款人民币94000元及该款自2017年4月1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现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黄薇:

本院受理原告黄海福与被告陈熙、黄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2民初2557号《民事判决书》,该案本院判决:“陈熙、黄薇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黄海福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及该款自2014年10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现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彭国境、许丽红:

本院受理原告方海妹起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彭国境向其借款7万元且约定月利率为1.5%,但经催讨拒不还款,借款系彭国境、许丽红夫妻共同债务。原告要求判决你二人偿还原告借款7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2018)闽0302民初93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福州鑫翔立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清棋诉你及被告杨海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杨海翔不服本院(2017)闽0302民初577号民事判决,提出上诉请求为:1、依法撤销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2017)闽0302民初577号民事判决书,并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林清棋的起诉或发回重审;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被告杨海翔的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对被告杨海翔的上诉状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将依法处理。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胡平华、胡秀凤、郑秀琼:

本院受理原告曾丽琛诉被告胡平华、胡秀凤、郑秀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曾丽琛要求判决:1、胡平华、胡秀凤、郑秀琼偿还借款人民币4.5万元及该款自2017年5月3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本案受理费由胡平华、胡秀凤、郑秀琼负担。因你们去向不明,故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并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2018年5月1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郑建梅:

本院受理原告黄志虎与被告郑建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2民初2885号民事判决书,该案本院判决如下:郑建梅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志虎借款10万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6月1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陈伟:

本院受理原告林庆忠与你及被告陈丽梅民间借货纠纷一案,案号(2016)闽0302民初1788号。本院作出判决后,被告陈丽梅于2017年1月3日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上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前往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张勇先:

本院受理原告钟东辉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4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胡昆铭:

本院受理原告林兆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17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梅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詹起活:

本院受理原告陈其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17日上午10时在本院梅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肖良训:

本院受理原告林新与被告肖良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黄家英:

本院受理原告薛章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黄忠金:

本院受理原告冯振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5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黄本书、高敏、黄春平、陈威:

本院受理原告黄剑、黄传真与被告黄本书、高敏、黄春平、陈威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4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林勇:

本院受理(2018)闽0125民初70号原告郑生金与被告林勇借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庄飞龙、邵武市荣辉华成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曾建良与被告庄飞龙、邵武市荣辉华成矿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781民初18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公告期满后15日内视为送达。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陈旭明、黄俊达:

本院受理原告李明与被告陈旭明、黄均达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陈旭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明支付欠款人民币149627元及利息(年利率按6%计算,自2017年7月26日起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李明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21民初35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李大洲:

本院受理原告张顺尧与被告李大洲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请求判令1、李大洲立即向张顺尧支付委托代购货款人民币100000元及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货款100000元为基数,以年利率6%计算,暂计至2017年10月11日为人民币6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刘清华、郑丽琼: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涵江支行与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3民初2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莆田市永诚信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海峰诉被告胡玉堂、陈美云、莆田市永诚信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莆田市永诚信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金明诉被告胡玉堂、陈美云、莆田市永诚信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余国炉、余群华:

本院受理原告姚晨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30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梧塘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陈秀红、康宗芳、陈金:

本院受理原告张志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要求你归还借款80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梧塘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陈少榆、苏文忠:

本院受理上诉人田民敬、王昌沙与被上诉人陈少榆、苏文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尹刚:

本院受理原告黄典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尹刚:

本院受理原告叶秀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4民初47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尹刚:

本院受理原告叶秀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王宗岳、黄振洪:

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王宗岳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16万元并自2017年7月1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1.376万元;2.王岳宗支付原告为主张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2500元;3、黄振洪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伊群航:

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郑永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10万元并自2017年8月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0.7533万元;2.伊群航支付原告为主张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2500元;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郑永、邱新杰:

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郑永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18万元并自2016年5月25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6.732万元;2.郑永支付原告为主张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2500元;3、邱新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赵丽芳、卢建辉、林志东:

本院受理原告陈立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赵丽芳、卢建辉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3万元并自2017年3月22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0.466万元;2.林志东为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2月8日

分立公告

经2018年02月06日股东会决议,南平市建阳区致和工贸有限公司拟派生分立为南平市建阳区翔和工贸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致和工贸有限公司存续,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平市建阳区致和工贸有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南平市建阳区致和工贸有限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就债务清偿进行协商。

联系电话:18905998669

联系人:陈润生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龙翔路666号

南平市建阳区致和工贸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金雅居门业批发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7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 :35078460013067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金雅居门业批发店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