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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率先建立“一河一检察官”制度

2018-02-13 09:02: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3日讯   2月9日,记者从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出台《关于建立河道检察官制助推我区河长制深入开展的意见》,在全市率先建立“一河一检察官”制度,选派6名员额检察官对全区20个镇街6个片区近70条主要流域、重点小流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法律监督,该机制得到上级院肯定并在全市进行推广,有效助推了河长制深入开展,提升新罗区河湖治理与管护水平,促进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为建设生态新罗、美丽新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新罗区检察院河道检察官将强化内外沟通协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积极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河长办成员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提升执法能力;落实涉河涉水领域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针对水污染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配合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为促进河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建立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道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

(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黄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