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明溪县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2018-02-28 11:15: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8日讯   近日,被明溪县某养殖场非法占用的7.4亩省级生态公益林林地全部种上了木荷、杉木。而这正是该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守护天蓝地绿水净空气清新美丽家园的侧影。

据悉,去年5月,该院对省级生态公益林被毁未恢复原状,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的状态,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院检察长廖才玉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情况,得到大力支持,并要求分管领导和办案人员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一定要把林地恢复好。一审判决生效后,院领导和办案人员多次与县法院、县林业主管部门、城关乡政府、雪峰林场联系,协同化解生态公益林林地补种纠纷。

“猪场拆了,又种上了树木,以后环境会更好。”周边住户不停称赞。“我们将继续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加强后续监管和技术保障,使树木长得好、长得快。”廖才玉检察长强调,在服务新明溪建设中,该院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发展大局,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不断推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

(饶鸣吉 谢建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