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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3月3日公告

2018-03-05 12:00: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8年2月26日17:30,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石门澳海域,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司令部侦查队移交给石城边防派出所的一艘疑似“三无”船舶,检查发现该船无船名船号,铁壳,经测量船长约24.85米,宽约5.2米,深约2.1米,空载,现场未抓获违法嫌疑人,目前,该船船主无法联系到,也没有提供相应船舶材料,请该船船主公告期六个月内到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秀屿边防大队石城边防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按相关法律手续处理。

联系人:刘晓冬、许金忠,联系电话:13599453602或者0594-5251110

莆田市公安局石城边防派出所

2018年3月3日

认领公告

2018年2月23日13时10分许,泉州支队司令部缉私专班根据线索举报,联合围头边防派出所官兵在晋江市新塘街道石泉路海狮游泳会所旁停车场空地上(非边防辖区)查获一辆闽G51062油罐车,现场查获驾驶员一名,油罐车内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成品油9.34吨。因上述查获的成品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围头边防派出所

2018年3月3日

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福州高鼎建材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8年2月27日作出了你公司职工黄铭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榕晋人社险伤〔2017〕23号),由于你公司的工商注册住所地的经营办公场所迁移新址不明,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榕晋人社险伤〔2017〕23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认定工伤决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或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上述《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3日

遗失声明

南靖县六八九台球馆不慎遗失由福建省南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9月0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62760002899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南靖县六八九台球馆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食立派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02月2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王建成 联系电话:13067376565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海市九湖镇马崎村43号

漳州食立派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王建成 副组长:王彬煌

2018年3月3日

减资公告

经股东决定,福州文航贸易有限公司拟向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由6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联系电话:15806088808 联系人:周晓虎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茶会村20号

福州文航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秀屿区唯一秀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财务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秀屿区唯一秀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安市鼎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2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住荣 联系电话:13124498248

联系地址:福安市赛岐开发区源美商住城11号楼底层

福安市鼎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住荣 副组长:叶清容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福建省德化一村瓷艺品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344XW79E,于2018年3月1日经股东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苏永斌、吕聪海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苏永斌 联系电话:13305989533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鹏祥工业区一村瓷公司办公室

福建省德化一村瓷艺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市鑫诚尚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2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5659163548

清算组成员:张敏 魏丹丹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西楼21D-N2单元

福州市鑫诚尚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张敏

2018年3月3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鸡腿哥哥餐饮店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7年02月0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50583MA2XYT0Q8A,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鸡腿哥哥餐饮店

2018年3月3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辣道餐馆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1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782MA2YQ1495K;注册号:350782600306132),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辣道餐馆

2018年3月3日

遗失声明

政和县兴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木质公章一枚(内书:政和县兴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政和县兴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嘉讯成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2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善成 清算组成员:刘世金 刘善文

联系人:刘善成 联系电话:18706060791

南平市嘉讯成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亮图辉贸易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2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善成 清算组成员:肖成锋 刘善文

联系人:刘善成 联系电话:18706060791

南平市亮图辉贸易代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成飞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2月2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善成 清算组成员:刘世金 刘善文

联系人:刘善成 联系电话:18706060791

南平市成飞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市四季常青茶业有限公司2018年1月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江小娟 清算组成员:王燕 赵铭心

联系人:江小娟 联系电话:18605998833

武夷山市四季常青茶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延平区湖菖渔业专业合作社2018年2月9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陈秀芬

清算组成员:黄桃娇 陈启笑 苏秀梅 陈秀芳 李巧芬

联系人:陈秀芬 联系电话:18039761877

南平市延平区湖菖渔业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福建省德化泥巴陶瓷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344WAM9F,于2018年3月1日经股东决定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吕聪海、吕潞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吕聪海 联系电话:13305989533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鹏祥工业区泥巴公司办公室

福建省德化泥巴陶瓷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延平区芬明渔业专业合作社2018年2月9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胡敬明

清算组成员:陈谋卓 胡敬清 罗年荣 陈谋占 余利达

联系人:胡敬明 联系电话:18159935687

南平市延平区芬明渔业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8年3月3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恒祥鞋业有限公司2018年3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剑峰 联系电话:15705909250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胪雷村安前街286号

福州恒祥鞋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负责人:陈剑峰

清算组成员:陈光 陈剑仁 陈燕群 陈祥林 陈晃

2018年3月3日

傅云鹏:

本院受理原告黄志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依法判令你偿还原告借款50000元整及利息(利息按年24%从2016年4月5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止),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和30日,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头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张金椿、黄丽群:

本院受理原告蒋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05民初377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一、张金椿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蒋金借款本金200000元及该款自2016年3月20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张金椿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蒋金结欠的利息79000元;三、驳回蒋金对黄丽群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王重任、陈秀花:

本院受理原告林群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漳州宝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漳州金泽源家具有限公司、陈宝发、陈龙文、蔡秀玲: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695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漳州宝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陈宝发、陈龙文、蔡秀玲: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700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漳州鑫宏源家俱有限公司、福州超艺家俱有限公司、叶林:

本院受理原告胡建清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2017)闽0603民初131号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周米凤、林松辉、袁珍莲: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川与被告周米凤、林松辉、袁珍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林峰荣、林玉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石维锥、郑小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郑庆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林细纯、林久彬、游成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周坚、王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肖吝生、张月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陈春森、余丽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陈邦菊、沈廷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马孝骐、王月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市钳固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对你方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

陈敏:

本院受理原告张立诉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18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