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永春县检察院派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揭牌

2018-03-12 09:20: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2日讯   3月9日,永春县检察院与永春县河长办共同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并举行派驻河长办“检察官工作室”揭牌仪式。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了《永春县人民检察院 永春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联合监督协作推进河长制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在河长办派驻“检察官工作室”,加强对河流管护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的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优化执法环境,提高办案质量,意义重大,也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的必然要求。

河长制的主要目的在于革除“九龙治水”的弊端,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促进河流治理落实到位。检察机关主动发挥职能,明确在“河长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中的职能定位,以监督促履职,以履职促治理。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通过联合调研、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等工作,构建经常性、多层面、全方位协调配合机制。

《意见》还提出,检察机关将借由检察官工作室新平台深入开展涉河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一批涉嫌河流水事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一批涉嫌河流水事犯罪案件。结合涉河涉水生态违法犯罪的发展动态及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适时开展“小专项联合打击”活动,及时遏制不良违法犯罪行为势头。

(姚焙威 陈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