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检察监督让一起17年老案“复活”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3日讯 农历正月十五刚过,明溪县的谢某便开始收拾行囊准备再次踏上出国务工的旅程。在这个十多万人口的小县城,平均每十人中就有一人在海外经商,出国打拼做生意成为当地人收入的重要来源。数月前,他还忧心忡忡,担忧自己会被列为失信执行人而耽误行程,还好检察官的不懈努力,让他不再因十多年的“官司”未解,背上失信“黑名单”,可以一身轻松地迈出“国门”。 一场车祸,赔偿搁置17年 1999年7月13日凌晨,两辆货车在明溪县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陈某的丈夫在车祸中当场死亡。明溪县法院于同年12月13日判决肇事者林某向陈某赔偿人民币3.12万余元,同时谢某作为林某所驾驶车辆的车主对林某所承担的赔偿份额负连带责任。 过了几个月,林某所欠赔偿款仍迟迟未结清。被害人陈某向明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赔偿剩余的2.6万余元。然而此时,林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尚在监狱服刑,已无赔偿可能。怎么办?法院找来连带责任人谢某,谢某表示无钱支付,法院便以不履行赔偿义务为由将谢某拘留。但拘留期一满,谢某办理了出国务工手续,之后再也无法联系。陈某的赔偿金成了看得见拿不着的“水中月”。法院多方查找未果,于2000年10月15日裁定中止执行,案件就此搁置。这一搁置,就是17年。 检察监督,“复活”陈年老案 2016年,明溪县检察院开展民事执行专项清理监督工作。在到法院走访过程中,这个17年前的旧案引起了检察干警的注意。“当时,林某、谢某早已不知去向,法院多方寻找未果,案件因此一直处于中止过程,未能结案。”明溪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饶鸣吉介绍。 转机出现在一笔银行存款。临近年底,法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谢某的银行账户内连续存入几笔存款。收到这一信息,明溪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恢复该案的执行。法院对谢某的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并试图联系陈某。但时过境迁,陈某对这笔赔偿金早已不抱希望,当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已注销,住址也换了。 找不到申请执行人,怎么办?谢某也很着急,他回国休假才发现自己汇回国内的存款被法院冻结,不仅自己取不出钱,如果因案件未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他将无法再次办理出国务工手续,且日常生活也将带来诸多不便。案件的执行再次面临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