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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巨额拆迁补偿款 不执行还款义务被判刑

2018-03-19 08:43: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明市三元区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9日讯   “老赖”王某,领取了70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却不愿执行还款义务,近日,王某被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申请执行人黄某泳等五人与被执行人王某系列案件进入执行后,王某未履行法律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且下落不明。2015年3月期间,王某名下所属的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一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被三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征迁,王某与其妻苏某月共获得各项补偿款共计人民币7560831元。有了钱,王某却没有想到偿还黄某等人的欠款,反而委托弟弟王某水代为领取各项征迁补偿款,并将征迁补偿款转至女儿王某燕的个人账户。

2016年2月至5月间,三元法院多次要求王某到法院协商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但王某却迟迟不出现,以此躲避法院执行人员约谈,随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高锦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