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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灰色青春” 找“绿色生命”

2018-03-27 09:12: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记者近距离探访连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7日讯   “未检”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简称,未检检察官一天的工作是怎么样的?日前,在不影响未检检察官正常工作和接受相关法律保密教育后,记者近距离感受了连城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的一天工作。

公检对接通畅了,为了更好地保护孩子

当日上午8时,记者来到龙岩市检察院,听未检部负责人吴旭涛简单介绍后,开始了一天的工作,驱车前往连城县检察院。

“未检工作既要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特别是要落实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制度、特别程序,还要开展社会化犯罪预防工作,因而我们很多的精力是在做案外工作。”在车上,吴旭涛介绍起龙岩市未检工作的情况,并为记者普及了必要的未检知识。

2017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在全市实现未检机构全覆盖,基本实现了未检案件“专人专职”办理,并利用当地红色、客家文化资源优势,独创了“法训合一”的未检工作模式。

“今天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公安机关商谈侦查阶段由专门的侦查人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建立加强公检联系相关工作机制的问题。” 10时30分,在连城县检察院会议室内,检察官和民警分座两边。“我们发现在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没有专人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一些特殊程序落实不到位……”该院未检检察官胡雅真将罗列好的问题在现场一一提出。

“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应当专人办理或者专门机构办理公安部有规定,我们考虑探索由法制大队指定专人指导办案制度,以便切实履行特别程序。”连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民警表示。

“在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性侵类案件中,为了避免因对被害人反复询问造成心理伤害,我们建议对此类案件,应遵循一次询问原则,你们对此类案件应及时通知我们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公检对接通畅了,对受侵害孩子的保护才能形成合力。”连城县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杨建华联系以往的案例予以强调。

持续一个多小时的商谈紧凑而务实,记者通过参与此事,社会调查、亲职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相关的词汇不断丰富起来,也认识到从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角度出发来处理新闻报道。

附条件不起诉,为了更好地挽救孩子

下午2时30分,经过认真的了解案情和阅读材料,记者跟随未检检察官一行人前往位于连城县工业园区的中触电子有限公司进行跟踪回访。

“附条件不起诉是检察机关给‘发病的花朵一个治愈的疗程’。对构成犯罪本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接受矫治和教育,真诚悔改的,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犯罪记录与直接不起诉案件一样将被封存。”胡雅真介绍道:“在和检察院签订就业观护帮教协议的‘中触’公司,就有一名正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的吴某某在这工作,今天我们要对他做第三次帮教回访。”

去年,刚上职中的吴某某在朋友的邀约下,赶往北团中学将人打致轻伤,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当时他17岁,未检检察官在社会调查中发现,由于其父母长期外出打工,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自身缺乏应有的鉴别判断能力,法律意识不强,与其此次犯罪有较大的关系。综合考虑后,连城县检察院决定对吴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察期从2017年10月13日到2018年4月12日。

“孩子冲动惹祸,感谢检察机关的处理,让他能改正错误。”吴妈妈一见到未检检察官就连声道谢。为了便于对孩子的帮教,吴妈妈不再外出打工,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也到帮教吴某某的“中触”公司工作。

“目前你的表现不错,希望你再接再厉,养成正确是非观,多学习法律知识,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胡雅真经过长期的帮教,如同“弟弟”般待他,耐心叮嘱道。记者也参与到谈心中,了解他的未来计划,鼓励他学习正当时,勇敢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