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对袭警与暴力抗法“零容忍”

2018-03-28 10:50: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州市长乐区警方去年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19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8日讯   记者从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获悉,近年来,该局党委坚决惩治辱警袭警、暴力抗法等行为,坚决为民警正当执法撑腰打气。去年,该局共查办22起妨害公务(阻碍执行职务)案件,先后有19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并移送起诉,14人被行政拘留。

去年6月8日凌晨4时许,该局营前派出所民警在出警处置警情中遭违法人员家属黄某暴力抗法,致民警、协警受轻微伤。当天,黄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长乐警方刑事拘留。去年9月26日,黄某被长乐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

无独有偶。去年7月17日,城关派出所接到“有人在城区某酒吧滋事”的警情后,民警、协警在出警过程中遭两名滋事男子肖海某、肖某殴打,致协警周某轻微伤。之后,肖海某、肖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长乐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俩人被长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另据介绍,在惩治辱警袭警行动中,该局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案件管辖、心理辅导、跟踪问责等工作机制,全力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孙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