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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路上攻坚克难

2018-04-03 11:00: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沙县法院执行干警的一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3日讯   执行难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执行为什么这么难?法院执行干警平时在做什么?带着这些疑问,3月21日,记者当了一天“跟班”,探访沙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日常工作状态。

上午:解封、腾房、入户评估

一大早,沙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张德浚就忙开了。他先到执行服务中心接待来访当事人,8时35分,张德浚煲起了“电话粥”,就一个民间借贷案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对接,经过长达20多分钟的沟通,双方达成协议,约好一周后到法院进行调解。

9时5分,张德浚和另一名执行干警施义春开启“奔波”模式。首先他们来到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一处已经完成司法拍卖的房产进行解封,以便买主办理过户手续;随后到市场管理监督局,落实某被执行人的股权解冻事宜。

两人雷厉风行地办完事,又立即奔赴金沙市场。这是一个文具店,拥挤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文具和玩具,过道仅容得下一人通行。据了解,该店面是被执行人张某的,因欠王女士的钱,张某与王女士又是亲戚关系,便用以租抵债的方式将店面给王女士开店。由于店面已经走司法拍卖程序,法院要求王女士于5月21日之前腾房。

经过沟通,王女士答应按期腾房,在执行笔录上签了字。随后,张德浚将执行公告张贴在店面和市场外墙。张德浚告诉记者:“正常的租赁,通常要等承租人租约期满才要求腾房。但这个店面是以租抵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张德浚解释,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被执行人欠了不止一个人的钱,原则上,他的财产应该是所有申请执行人平分的。如果认可以租抵债,被执行人往往会选择把房产通过抵押、租赁等形式将财产权利给予至亲的人,其他申请人的权利就得不到保障。

离开店面后,一行人又来到金沙市场楼上的一处商品房,该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要进行入户评估。大家一口气走了9层楼,气喘吁吁地到达目的地,结果还是吃了“闭门羹”。邻居阿婆说:“这户人家从去年年底跟人吵了一架后就没回来了。”张德浚只好在门上粘贴一张传票,回头再考虑通过其他方式入户评估。

一个上午安排得满满当当,回到法院已经到下班时间,张德浚突然接到一个任务,要求尽快整理出信访户相关材料,他说:“看来中午只能加班了。”

下午:司法拘留被执行人

14时30分,忙了一个中午的张德浚面带倦意。下午,他和施义春还有个重要的任务,对一起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15时,两名执行员和两名法警出发前往青州镇。在车上,张德浚介绍,被执行人姓陈,三年前以开小吃店缺钱的理由向申请执行人借了3万元人民币,结果一直不还钱,人都联系不上。申请执行人已经75岁,如今重病卧床不起,依然念着那3万块钱。

为了让老人安心,执行干警施义春几次联系陈某,可惜要么找不到人,要么对方在电话里敷衍了事。去年年底,施义春找到陈某,经调解,陈某答应会在春节前把钱还给申请人,签下了和解协议。谁知,之后陈某又玩起了失踪,拒不履行执行裁定,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大约40分钟,执行员抵达陈某家,大门虚掩着 ,阳台挂着衣物,显然有人居住,敲门却无人应答。执行员推门而入,屋内光线昏暗,饭桌上一盆吃剩的豆腐,厨房空无一人。执行干警们随即上楼,每个房间都找遍了,还是没有人。

邻居说,陈某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平时只有老人在家。老人没有电话,这会不知道去哪了。等了一会,依然没有等到陈某的家人,无奈,施义春只好留下一张传票,委托邻居告知家人。施义春说:“像这样扑空的事是家常便饭。沙县很多人外出做小吃,只有年底才回家,所以每年腊月和正月都是最忙的时候,每天都跟打仗一样。”

扑了个空,干警们只能回到城关,但他们并没有休息,而是又马不停蹄地赶往看守所,对一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进行问询,做执行笔录。转眼又到下班时间,吃过晚饭,两人都没有回家。张德浚说:“白天都在外面跑,只有晚上才能静下心来制作法律文书。”说着,他拿出一叠腾房公告:“明天还要跑这么多家。”

奔波忙碌,琐碎重复,是执行干警们的工作常态。有一份数据可以让他们每天的忙碌有所安慰:去年6月到12月的执行攻坚大会战,沙县法院执结各类案件3081件,执行到位标的2.8亿元,强制入户评估118户,拍卖成交 119 件,司法拘留88人次。每一个数字背后,都凝聚着执行干警们的心血和付出。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郑锦利 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