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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华:公平正义的“守护人”

2018-04-11 09:26: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1日讯  自2007年进入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以来,姚华与刑事申诉案件打交道已经有11年时间。他将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描述为“防止冤假错案的最后一道防线”,他会守护好这最后一道防线。他说,能够让申诉人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对他工作的最好褒奖!

尽职尽责只为群众认可

姚华有过8年的基层院工作经历,是一名善于在法庭上挥斥方遒、唇枪舌剑的国家公诉人。而他现在的工作更多是面对一份又一份申诉材料,审查一个又一个案卷,了解申诉人诉求,全面审查原案材料,给予群众周到的答复。

姚华在审查案卷

“我被骗了几千万元,为什么你们检察机关不起诉?”2013年6月,陈某某因不满检察机关对郭某某、温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作出不起诉决定,情绪激动地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省院受理后决定立案复查。“申诉工作中难度最大的就是调查复核。”姚华说。为了查清案情准确定性,姚华先后多次到泉州市检察院、安溪县公安局与原案承办人、申诉人见面交流,列出详细的补查提纲,并与湖南省检察院、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多次联系沟通,先后出差10多次。最后该案复查结果虽未改变原不起诉决定,但经过认真细致的释法说理,申诉人对检察机关认真细致的工作表示认可,当场表态不再进行刑事申诉。

“刑事申诉作为当事人寻求司法保护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每个案件都必须尽职尽责。因为对于申诉人来说,反映的问题无论大小都至关重要、忽视不得。我们的工作必须得到他们的认可。”姚华说。

解开心结以求案结事了

“办理申诉案件的检察官都有一个独特的‘技能’——经得住挨骂。”姚华说,“即使心里再委屈、再无奈,也要告诫自己是一名人民检察官!”及时解开申诉人的心结,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14年,姚华办理一起申诉案,曾被申诉人“骂”得很惨。申诉人王某某因王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不服检察机关对王某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向省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人王某某系被害人,认为自己的伤情已达到轻伤标准,见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于是满脑子都是“司法不公”和“对方有人”之类的猜疑。

作为承办人,姚华经认真审查维持了原相对不起诉决定。在宣布审查结果时,姚华邀请了人大代表、政法委、公安局以及申诉人所在乡镇、村两级领导等到场,对申诉人进行公开答复。通过详细列举证据和作出审查决定的法律依据,对申诉人进行长达3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申诉人王某某从开始的无端指责谩骂,慢慢变得理性,后未再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

“从公诉转至申诉办案,直面群众,更需要我们耐得住性子,有恒心、有毅力。”姚华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