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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上慧:心中有民生 眼中有民情

2018-04-11 10:16: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1日讯   对于邵武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郑上慧来说, 14年的控申检察工作是一段漫长的经历,更是一份顽强的坚守。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立功受奖。邵武市检察院控申科连续3届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连续4届被评为省级“文明行业示范窗口”。院领导对他的评价是“兢兢业业的老黄牛”。

今年56岁的郑上慧被同事们亲切地称为“老郑”,虽然年龄大了,但郑上慧老当益壮,坚持学习,默默奉献。在长期的控申检察工作经历中,他看到了群众申诉的艰辛和不易,也体会到了责任的重大。

2012年3月,邵武某镇一起共同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梁某不服一审法院的生效判决,认为主犯郑某被判处缓刑属量刑偏轻,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申诉。郑上慧受理后经过调卷认真审查后向申诉人解释,郑某犯罪后有自首行为符合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量刑并无不当。经过释法说理,申诉人表示理解。

郑上慧(左三)向来访群众发放涉农知识宣传单

“这个案件还有3人在逃多年逍遥法外,你们检察院要帮我追诉啊!”梁某一脸期盼强烈要求道。郑上慧态度坚定地说:“你的合法诉求,我们检察机关一定会监督公安机关将在逃人员缉拿归案。”这起共同犯罪案件涉案人员有8人,已经先后到案5人,另有3人潜逃多年仍未到案。

郑上慧根据案卷中体现的潜逃人员与他人交往信息,多次走访了解,在掌握了涉案人员有价值的信息后,主动与公诉科长一起同公安机关互动沟通情况提供信息,并发出检察建议书,后经公安机关组织力量迅速将在逃5年的3人缉拿归案,定罪量刑。“在检察院的努力下,在逃人员归案了,我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心结也终于解开了。”申诉人因此获得了5万元的损害赔偿后感动地说。该案的处理结果,增强了群众对法律的信心和对检察机关的信赖。

2014年1月,个体工商户张某、曹某夫妇来访,对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对其被合伙人钟某某合同诈骗297.6万元的事实不予认定的决定不服,认为该决定导致其权利受损。郑上慧及时向检察长汇报引起重视,经公、检两家办案人员的内查外调、补充完善证据,最终对该笔诈骗事实予以认定,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案件判了,然而曹某又携带年幼的孩子来访。“犯罪分子虽然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被骗的钱却又拿不回来。找公安被骗款项无法追赃,找法院无赃款赃物执行……“曹某哭诉着请求检察机关帮助解决因案致债台高筑的困境。

“我们检察机关会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穷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帮你解决。”郑上慧通过联系公安机关、法院了解追回赃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及时和申诉人反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安抚申诉人情绪。

此外,郑上慧及时将张某家庭的情况向检察长汇报后,决定对张某夫妇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针对申诉人被骗损失巨大的情况,决定协调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多元救助。在检察长的重视下,经郑上慧坚持不懈的努力,最后市里主持召开专题研究张某、曹某夫妇被骗赃款解决问题的会议,最终帮助张某夫妇解决了包括国家司法救助在内的多元救济款项70万元。

控申检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你把群众放在什么位置,群众就把你放在什么位置。真心实意为民办事,才能取得老百姓的信任。”郑上慧经常这么说。

(本报记者 汤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