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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2018-04-13 09:53: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3日讯   “我老人家不认识字,也没读过什么书,有大难了,不懂得去找哪个单位。是检察院的人给我鼓励,帮我解决了实际困难!”这是前不久在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里,一位老人执意要送锦旗时所说的暖心话语。

这位老人叫陈某兴,新罗区苏坂镇人。2015年3月的一天,他25岁的儿子在一酒店门前被人殴打致当场昏迷,3年来一直没有苏醒,成为植物人,被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打人者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130多万元。可是因为被告人没有偿还能力,只赔付了很少的钱,案件没有办法得到执行。

孩子昏迷在床,陈某兴夫妇每天要照顾孩子帮忙翻身按摩,各种花销令他们很快欠下了累累债务。为了筹款,房子都变卖了,一家人挤在菜园中简易搭盖的棚里。在该案刑事执行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便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同陈某兴取得联系;深入走访调查多方核实,在得到区级3万元刑事救助之外,继续帮其向上级申请刑事救助,又争取到了5万元。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近年来,新罗区检察院主动寻找案源,只要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之后深入救助对象家庭了解生产、生活情况,确保发放资金起到救急的作用。2017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受救助人员7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

(林宇田 黄琴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