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了却一桩心愿

2018-04-23 08:46: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3日讯   为一份离婚调解书,远在新疆的八旬老人向惠安县法院寄来一封申请书,法官特事特办——

“惠安法院档案室工作人员小李平易近人,一心一意为我们当事人着想,让我看到了法官的耐心、公正和效率……”近日,惠安县法院又收到了新疆石河子市80多岁当事人黄某的一封信。但这是一封简短的感谢信。

黄某自16岁起一直在新疆工作,因公致残,长期过独身生活。1987年间,其经人介绍在新疆与惠安人唐某结婚。婚后,黄某本想伤残之身能有个温暖、幸福的家庭安度晚年,但却事与愿违。

1990年,彼时56岁的黄某诉至惠安法院,要求与唐某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协议离婚。此后,黄某回新疆石河子市生活至今。期间,黄某将离婚调解书撕掉。如今黄某已经80多岁,卧病在床,想要向惠安法院调取当年的离婚调解书。

“我叫黄某,1987年夏天与惠安县唐某结婚,1990年秋天离婚,因一时生气把调解书撕掉。现申请法院复印一份离婚调解书。”

4月8日,惠安法院档案室收到来自黄某的邮寄信函,里面包含她的身份证复印件、书面调取民事调解书的申请书。

按照正常手续,想要复印离婚调解书,应由当事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办理。考虑到新疆距离惠安4000多公里,且黄某年事已高,不方便出行,本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回应群众多元需求,惠安法院指定小李特事特办,调取复印了当年的民事调解书,并为黄某办理了邮寄手续,了却了黄某的一桩心愿。

据悉,今年来,惠安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司法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同时立足“服务群众、保障发展、化解矛盾”的社会治理理念,推出诉讼服务水平提档升级等一系列司法为民举措,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陈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