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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抚慰丧夫老妪

2018-05-04 09:18: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4日讯  “陈奶奶,您最近身体怎么样,生活上还有什么困难需要我们帮忙的吗?”近日,两名诏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深桥镇考湖村,对年近八旬的陈某进行回访,并送上了米和油等生活必需品。陈某与检察官的关系源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2015年11月29日,陈某的老伴吴某骑电动车出门时与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之后,吴某因特重型急性颅脑损伤住院治疗,对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2016年7月26日,吴某经治疗后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在吴某住院期间,共花了20多万元医药费。然而,对方只是事故发生后垫付了8650元医药费,其他住院费用都是陈某靠向亲戚朋友借钱凑上。

陈某与吴某儿女都已各自成家,陈奶奶二人独自生活,子女平时靠打工维持生活,二老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最后,吴某走了之后,小小的一间屋子里还摆着吴爷爷当时的病床,陈奶奶整日看着病床落泪。

2016年8月,诏安县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知道这些情况后,立即走访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过详细调查与核实,该院认为陈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成功为她争取到1万元救助金。

但仅凭司法救助金并不能真正帮助陈某走出困境。“如果以后生活上还有难处,可以和我们说。”之后,控申科检察官还多次到陈某家里探望,并对其进行心理抚慰。此后,探望陈某也成了控申科检察官的工作之一。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林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