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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情调解 家庭重归和睦

2018-05-11 11:11: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紧抓焦点

倾心化解家庭危机

家庭是社会十分重要的基础组成部分,一个有缺憾的家庭本来就不幸。因为财产分割纠纷,而给家庭和谐相处和长远发展造成更多障碍,显然更不应该。在这起纠纷调处中,该镇矛盾多元调解中心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和社会良俗,以当事人顾虑为切入点,依法合理明确资金使用途径,很好地维护了一个不幸家庭的和谐相处和长远发展。

首先,找准矛盾切入点,针对当事人的顾虑和原先财产分割协议中的部分约定缺陷等现状,有侧重点地化解矛盾纠纷。王女士夫妇与儿媳林某原先私下所签订协议在法理、情理上存在明显缺漏。最突出的是,将林某日后再婚与新房使用、继承及孩子抚养费进行限制,在规定抚养和继续建房两方面资金使用上也存在一些严重缺陷,给原先协议的履行造成阻碍;与此同时,也让王女士夫妇俩对赡养、孙子抚养、新房建设及继承等问题忧虑重重。调解人员针对王女士夫妇俩的疑虑不安和原先私下协议“悖理”之处,有重点地摆明法理、情理,做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提出切合情理法又让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的解决方案,给当事人双方服下“定心丸”。

其次,善于利用法规和情理,顾及家庭和谐相处和长远发展,细化明确各种约定。财产分割金额大,使用时间长,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引发新的矛盾纠纷。调解人员立足于情理法,全面考虑现实和长远问题,引导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圆满的调解。调解人员先是确定王女士夫妇和儿媳应得部分,给当事人双方权益予以充分的保证。之后着手解决抚养费问题,既让林某有充足的日常抚养费用,又保证了抚养行为的长远实施。同时,调解人员还让双方就房屋建设资金使用、王女士夫妇俩居住权、日后房子继续做了详细约定,确保了财产安全。最后,明确提出林某必须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

至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也得到圆满履行,这个曾濒临分裂的家庭也重归和睦。

“这段时间,为这事我都吃不下饭、睡不着,现在好了,压在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王女士对调解中心的感谢之情溢于言表,这也才有了她送锦旗的一幕。

(本报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蔡建云 何化西 吴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