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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 仨违法人员被行政拘留

2018-05-15 10:21: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5日讯   5月12日,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对3名违法使用明火作业引发火灾的违法人员给予行政拘留。

5月11日,莆田市公安局霞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一广场三楼发生火灾。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与消防部门展开灭火工作,民警对现场周边群众进行疏散,设立安全警戒线,保证消防灭火和群众安全,现场火源很快被消防人员扑灭。经现场巡查,无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查,发现该火灾系现场施工不当引起,民警依法传唤在现场施工的徐某贵、徐某河、徐某强3名人员。据查,当天,3人收购该广场三楼一废弃旱冰场内的铁件,在明知没有获得专业气割操作证和无办理施工作业审批许可情况下,违法使用气割枪对旱冰场内的铁件进行明火作业,收工时未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离开,致使气割铁件高温引燃场内建筑物品,造成火灾。

(特约记者 张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