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南安市法院巧用边控治“老赖”

2018-05-17 11:12: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今年以来,南安市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制裁逃避、拒执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该院巧用边控,促使一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据了解,被执行人吕某在南安做石材生意,欠陈某一笔加工款,其名下有房有车,就是赖着不还。无奈之下,陈某向南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安法院经多方调查,得知吕某生意规模很大,持有护照,经常到国外采购石头。于是,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吕某采取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

吕某在得知其被采取边控措施后,害怕合同签不了,损失更大,马上还钱并联系执行法官解除边控措施。

(林毅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