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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守正义 检徽因你闪耀

2018-05-17 11:23: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这是一支爱岗敬业、忠于法律、守护正义、司法为民的人民检察官队伍,在他们身上凝聚和焕发着检察队伍爱岗敬业、执法为民、崇德尚法、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为展示检察干警的生机活力和风采,即日起,本栏目将陆续刊登龙岩市检察院先进典型系列报道。

陈颖:我用实际行动擦亮检徽

“让青春在不断的努力拼搏中展翅”。这是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检察官助理陈颖的青春宣言。 自2012年以选调生身份考入检察院开始,她很快成长为生态资源检察科的业务骨干。“我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将检徽擦得更亮。”多年来,陈颖凭借女性的心思细腻、公正执法,确保案件质量。

“为达到快速致富的目的,被告人吴某材等人采用原地浸矿的方式,大肆违法无证开采稀土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5673.46万元,现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6月5日,陈颖作为公诉人之一依法对龙岩市有史以来最大的矿产资源破坏案件提起公诉,新罗法院一审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吴某材等9名被告人2年至6年9个月不等刑期。

庭上铿锵有力控诉的底气源自背后的翔实准备。陈颖受案后提前介入该案,因开采人身份和开采量不明、现场被破坏、被查扣的稀土矿已被变价处理,该案未获立案。为此,她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和查找判例,认为犯罪事实已发生。同时,她积极向上级院汇报,建议召开联席会议,促使公安机关以犯罪事实立案。并要求公安机关加大追逃力度,最终吴某材被抓获。面对吴某材避重就轻供述自己仅开采被查扣的11吨湿稀土,陈颖多次走访龙岩市国土监察支队、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深挖同案嫌疑人9人,立案监督1人,使案件实现实质性进展。

此案的成功办理为其他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件侦破提供有效导向。因对工作的认真负责,陈颖在办理吴某材等人非法采矿案中荣获市级个人三等功。近3年来,陈颖独自办理批捕案件31件45人,起诉案件 57件93人。

钟春浩:我愿发挥自己的青春力量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我愿意在检察事业中发挥自己的青春力量!”作为青年检察官的优秀代表,从检11个年头的武平县检察院侦监科副科长、二级检察官钟春浩已先后在公诉、反贪、侦监等一线办案部门工作,所办600余件审查起诉、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

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再加上一股“较真”的恒心和韧性,钟春浩成为了武平县检察院专办疑难复杂案件的“全面手”。2014年,根据群众反映,钟春浩监督立案一起特别重大诈骗案件。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已无法偿还他人债务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借款为名,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0余万元。该案案情复杂,受害者达20余人。通过多方调查取证、全程跟踪监督、加强检警协作等举措,促使该案成功立案侦查。后经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武平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坚守初心,办理公诉案件,既要打击犯罪,又要化解社会矛盾。钟春浩打造“检调对接”的刑事和解品牌,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的意见、向案件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力争弥补被害人的损失,恢复正常的社会关系,真正做到让每一名案件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由于办案能力突出,钟春浩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获评2016年度“龙岩青年五四奖章”;2016年7月,钟春浩获得“龙岩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称号;2018年2月,钟春浩因在立案监督“杨某诈骗案”中作出较大贡献,被龙岩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