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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5月17日公告

2018-05-17 12:10: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小湖盛贵五交化商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6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 :350784600020411,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小湖盛贵五交化商店

2018年5月17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建阳区卜卜树墙衣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3月3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 :35078460016566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南平市建阳区卜卜树墙衣店

2018年5月17日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

本委受理的曾炯河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南劳裁案字第126号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南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邵武同茂电子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5月14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黎立政 清算组成员:黎文龙、李谦隆

联系人:黎立政 联系电话:15859962367

邵武同茂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5月17日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福建省盛安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明策伟华有限公司已就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闽04民初66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17)闽04执261号。明策伟华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三明毅昆机械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明策伟华有限公司把上述《民事判决书》【(2016)闽04民初66号]债权全部转让给福建省三明毅昆机械有限公司,并向法院申请把执行申请人主体变更为福建省三明毅昆机械有限公司。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特公告通知你公司债权转让事宜,并从公告之日起向福建省三明毅昆机械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特此公告。

明策伟华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毅昆机械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

遗失声明

福建万新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福建万新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公章编码:3507010022731;规格:4.0cm),现声明作废。

福建万新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

郭联官、魏福琴(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道北村道周9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命钊、李秀英、王妹妹、王华英、王淑英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18年8月6日15时3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郭联官、魏福琴(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道北村道周9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命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2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于2018年8月6日15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廖世泱: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飞荣轮胎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廖世泱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莆田市飞荣轮胎发展有限公司欠款22286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1月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驳回莆田市飞荣轮胎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李加明、陈榕英:

本院受理原告刘庆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5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陈庆国:

本院受理原告林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6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吴元春、杨梅金:

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林春梅与你们及浦城县万达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程传铸:

本院受理原告严碧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一、判令程传铸向原告偿还货款16720元以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尤良凯、田支霞:

本院受理原告陈由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一、判令尤良凯向原告返还款项500000元并支付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闽0121民初975号民事裁定书、(2018)闽0121民初97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肖罗珍:

本院受理邹敏与肖罗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邹敏请求判令肖罗珍偿还借款183万元,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福安市英吉力电机有限公司、陈水盛、陈秀英、吴立云、王秋玉、福安市力霸电机有限公司、黄建春、王平玉:

本院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902民初46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叶赛月:

本院受理原告林榕与被告叶赛月、侯德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5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朱光毅:

本院受理原告郑振标与被告朱光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沈碌海、张辉、黄玮、黄歆、福州彩新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诉被告沈碌海、张辉、黄玮、黄歆、福州彩新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02民初247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罗源县城关新金福酒楼:

本院对罗源县城关林钦京杂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3民初2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泉州市恒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05月1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 颜建空 联系电话:13960365363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鸿星街7幢107号

泉州市恒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颜建空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