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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武夷美

2018-05-18 10:13: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武夷山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副科长黄天明的从检路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8日讯  今年36岁的黄天明,是武夷山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的一名干警。他憨态可掬,文质彬彬,自2007年入检以来就一头扑到工作中。2016年以来,他共办理案件106件134人,其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1件55人、审查起诉案件65件79人,批捕准确率达100%,提起公诉案件均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无一错案。

勤奋进取

做踏实检察人

“在成功的路上,我们只有不懒惰、不胆怯,脚踏实地、勤奋不辍,才能取得辉煌的成果。”从初出茅庐的青年成长为该院员额检察官、生态资源检察科副科长,黄天明始终牢记“勤奋”二字。

在生态资源检察科工作期间,由于人员少,他不仅承担了科里大案要案的办理,还担任着内勤工作。黄天明总是每天来得最早、走得最晚,晚上、周末加班更是家常便饭,却从不曾抱怨。

由于生态资源检察科的特殊性,对于承办的案件,他坚持深入毁林现场,核实证据材料,2016年以来共深入现场100多次。有付出就会有收获,辛勤的努力也换来了一张张让人称赞的成绩单:撰写的《关于打击和防范毁林种茶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书》,获“福建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办理的舒某等7人故意毁坏财物案,被评为“福建省生态典型案例”;其所在科室也被多次记三等功。

这些成绩一次次见证了黄天明的勤奋、踏实、敬业、进取。

依法办案

服务绿色发展

黄天明从小生在武夷山、长在武夷山,毕业后更是选择回武夷山工作。正是出于对武夷山深沉的爱,他在办理涉生态案件时,对那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分子总是深恶痛绝。

发生在九曲溪上游星村镇红星村的一起村民集体集资毁林开垦茶山的刑事案件,时间跨度久,涉及红星村的7个村民小组、50多户人,涉案人数达到了253人。黄天明在承办该案的过程中,深挖细查,熬更守夜查阅资料、核对数量,常请示、勤汇报。他一方面希望能够通过打击涉生态刑事犯罪,切实保护武夷山的青山绿水;另一方面,又希望这些朴实的村民能够被从轻处理,并通过该案以案释法,起到警示宣传教育作用。黄天明经过深思熟虑,针对村民涉案情况的不同,给出不同的处理建议。

最终,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对涉案的7名被告人均作出了有罪判决,真正做到了挽救一个人、教育一群人、恢复一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