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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2018-05-21 10:38: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1日讯  5月16日,漳浦县检察院的承办人亲手将两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交到胡某丈夫蔡某的手中时,蔡某连声对检察官道谢。

2017年11月29日,胡某因犯罪嫌疑人陈某交通肇事致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构成重伤二级。该院承办人在审查中发现陈某系无证驾驶伪造车号牌的机动车发生事故,案发后逃逸,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赔。得知该情况后,承办人对胡某家庭情况进行办案家访,了解到胡某平时以做小生意来维持家庭生活,在此次交通肇事案后,胡某暂时失去语言表达能力,且卧床不起,需家人陪护照顾,但家庭已支撑不起医疗费。而胡某家中尚有75岁婆婆需照顾,两个子女分别尚在读大学、小学。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陈某家属只支付给胡某医药费人民币3.5万元,蔡某因需照料妻子、母亲无法外出赚钱,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家庭生活困难。

因此,该院当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审查、调查核实、提请审批等全部工作,为被害人申领两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据了解,为了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该院建立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将救助关口前移,要求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时就将司法救助工作考虑在内,一旦发现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便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近4年来,该院先后为11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

(何丽娜 黄慧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