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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法院为快递员追薪30余万元

2018-05-25 10:59: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5日讯  “没有法官的帮助,我这一年半的工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领到。”近日,从宁德市蕉城区法院法官手中领回被拖欠的工资时,快递员李某军激动地说。

原来,宁德市恒通天天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天天公司)与天天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公司)合作在宁德地区开展“天天快递”业务。通过招聘李某军等人组成的各个工作班组,在宁德各业务片区投递邮件。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期间,李某军等人投递了数十万信件,但俩公司均未按时向各班组结算工资,造成工资长期拖欠。后俩公司指派负责人蒋某雷、黄某明与各个班组协商拖欠派送工资问题,确认欠李某军等6人工资款共计300630.53元。恒通天天公司认为要由天天快递总部解决,天天公司认为应该由恒通天天公司自行承担。

蕉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天天公司代表蒋某雷及恒通天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某明均在工资证上签字确认,应承担及时还款的责任,遂支持李某军等人诉请。

宣判后,各方均无异议,天天公司也及时将300630.53元工资款汇至了该院银行账户。目前,法官为李某军等人办理了领款手续。

(张少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