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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正义

2018-05-28 13:59: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2013年的夏天,我光荣地成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员,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敬仰和惩恶扬善的渴望,进入到三元区检察院公诉科工作,从此开启了我的公诉职业生涯。

面对全新的、极具挑战性的公诉工作,我也曾有过这样的担心:刚毕业、经验少的我,能否在公诉这片辽阔的舞台上,演绎出属于自己的精彩?然而,倔强执着的我却更加相信:“爱拼才会赢。”刚起步,我就加倍努力,奋力追赶;经验少,我就注重积累,虚心请教。在工作中,身边更是有一位位优秀的前辈同仁激励着我、感动着我!因此,今天我就讲讲公诉这个集体的正义故事。

2013年10月,我院公诉科在审查起诉陈某交通肇事案时,通过认真细致的审查,结合被害人亲属提出的异议,发现该案存在冒名顶替的可能,经二次退补后仍无法得出陈某是肇事车辆驾驶员的排他性结论。在审限紧、相关证据存在湮灭的情况下,我院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后毅然启动自行侦查程序,依据现有的道路监控视频、证人证言、手机通话记录、手机基站位置移动轨迹的诸多证据间的矛盾入手,进行细致分析和研究,发现王某在该案中存在重大嫌疑!于是,将侦查方向迅速转移到王某处,就此开展相关调查。

俗话说:“纸里包不住火,雪里藏不住人。”最终,王某在铁证面前如实交代了其交通肇事逃逸后,为了逃避责任要求陈某为其顶包的犯罪事实。至此,一起复杂的交通肇事顶包案的“幕后黑手”浮出水面,并被绳之于法!企图为其包庇、作伪证的“帮凶”也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正义得以伸张!公信得以诠释!

有幸地经历了这个案件的洗礼,我对“正义”的理解更加清晰和具体了。不再是长篇空泛的理论,不再是满口的天马行空,不再是一纸空文的论述,而是在审查办理的每个个案的情节之中的咬合,在涉案当事人你言我语之中的矛盾,在案件此证和彼证之间的链接,在游离于案件中每个细节之处的蛛丝马迹,在论证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时分析推理间的逻辑经验……

这是一次深刻的有关“正义”的思想洗礼、实践洗礼和灵魂深处的洗礼,让我切身感受到了身边的正义。这是一种满满的务实精神、一种严谨的实在主义,是一种过硬的业务素养,是一种为践行正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仰。我想,这就是我说的身边的正义!如此单纯,如此具体,如此平凡,如此接地气!

(邱烈明  作者单位: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